项目概况 | 项目内容 | 建设条件 | 估算投资 (亿元) |
效益分析 | 合作方式 | 项目咨询 |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年限 |
产业 类别 |
责任单位 | 联系人 | 电话 | |||||
理塘县康南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 | 理塘县高城镇 | 2 | 服务业 | 项目占地32亩;建筑面积为16400㎡。包括: (1)粮油批发市场1800㎡;副食品批发市场4200㎡;小商品百货、服装批发市场1500 ㎡;农副土特产品交易市场600㎡。 (2)物流配送中心3800㎡。 (3)仓储区4500㎡。 (4)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
资源优势:理塘县区位优势明显,东毗雅江,南邻木里、稻城、乡城县,西接巴塘,北连白玉、新龙县,是连接川藏318国道和连接川滇217省道的结合部,有“西藏门户”之称,商贸地位突出,是甘孜州南部地区重要的物资中转地和商品集散地,具有较大的消费市场。本项目依托理塘县独特的区位优势,通过进一步优化商贸结构,创新贸易方式,扩大流通规模,将逐渐成为辐射川滇藏结合部现代商贸物流的重要集散地。 要素条件:项目位于县城城东,距城中心城区约0.8km,地处国道318与国道217线交汇处,距离亚丁机场90km,稻城亚丁机场已通航,年旅客吞吐量可达40万人次;318国道康定至理塘段284km为二级公路,交通条件便利;水、电、气、通讯等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优惠条件 本项目可享受国家对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相关支持政策。 1.投资于市场建设及房地产开发的省内外投资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前3年免征所得税,第4--8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利润用于扩大再生产,或用于开办其它企业,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地方所得税税款(本县分成部分)的40%。 2.占用一等口岸的土地,在原90元/m2的基础上优惠50%即按45元/m2计收土地出让金;占用二等口岸的土地(建成区内的存量土地),在原75元/m2的基础上优惠60%即按30元/m2计收土地出让金;占用一、二等口岸以外的土地,其小城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按10元/m2计收土地出让金;规划区外土地征地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免收土地出让金。 3.兴办企业投入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均可享受本优惠政策,国外投资者和港澳台地区投资 者在我县投资合作,享受本优惠政策的同时,享受国家、省、州对外商的优惠政策。 4.国家有关金融政策,加以择优扶持,实行贷款倾斜政策;实行“一站式”服务。 |
0.42 | 经济效益:经计算,本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5.19%,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为3.89%,所得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2.50%,净现值(Ic=8%)为¥1235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为9.88年;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0.82%,净现值(Ic=8%)为¥757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为10.78年,本项目具有较好的财务盈利能力。 社会效益:本项目建设有利于搞活理塘县农产品商品流通,促进形成大市场、大流通的格局,将推动理塘县第三产业的发展,加快理塘县土副特产品和农、畜产品的销售与流通,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繁荣理塘经济。 |
合资、合作或独资 | 理塘县商务局 | 黄祥明 | 13508296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