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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森林草原防火专项整治行动动态(第8期)
2015-01-23 09:19:38
来源:
州森林草原防火整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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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动态

康定县1月19日,县法院院长罗云带领工作组深入吉居乡督促检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1月20日,县长甲么带队瓦泽乡、新都桥镇、塔公镇检查指导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并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1月21日,副县长喻兵与县林业局局长降措尼玛带队到石棉县田湾河对接森林草原防工作

泸定县1月21日晚21时,副县长任义到森林防火办公室督查森林防火值班情况。全县干部职工深入各结对“亲戚”家发放了《泸定县森林防火公约》。1月20日,泸桥镇组织镇专业扑火队在炭厂村举行了应急演练。1月21日,田坝乡召开了森林草原防火消防工作推进会。

丹巴县:1月19日,丹巴林业局与道孚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道孚县林业局、道孚县畜牧局、道孚林业局在沙冲乡开展了联合整治工作。决定采购80万元森林防火物资发配放给15个乡镇。为15个乡镇解决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经费15万元。制作专职巡山员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人员袖套、挂牌600套。

九龙县1月18日至19日,八窝龙乡党委书记张明华,乡长何建勇率领班子成员到村组检查野外用火情况,召开群众大会,并现场与农户签订了责任书。呷尔镇华丘村三组由村民每月筹资800元,聘请了两名村专职护林员。

雅江县江北、江西片区整治工作组对本区防火专项整治进行了宣传和督查。1月20日,召开了全县防火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会议。红龙乡乡长张建红赴马它马村召开了专项整治推进会。1月21日,林业局、畜牧局、森林公安局组织工作组再次进村入户进行宣传。

理塘县1月19日,副县长安世文召开紧急会议,对森林草原防火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再部署、再安排。1月20日,森林草原防火专职副指挥长洛绒彭措对甲洼乡、濯桑乡、藏坝乡、上木拉乡、中木拉乡和下木拉乡进行了督查。觉吾乡乡长土登与各村签订了森林草原防火专项整治行动目标责任书。

巴塘县1月20日至21日,整治办督查工作组分别对拉哇林区、苏哇龙乡归哇村进行了督查。

乡城县1月18日19日,县委副书记斯郎娜姆,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黎昌盛,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袁斌分别带领暗访组对正斗乡、热打乡、沙贡乡、然乌乡、洞松乡进行了明查暗访。然乌乡整治领导小组每月15天时间深入各村开展驻点整治。沙贡乡整治领导小组每周至少两次到包乡责任村督查和开展整治。

稻城县1月19日下午,县长曾关和主持召开了森林草原防火专题会议。1月19至21日,邓坡乡、木拉乡、赤土乡、吉呷乡、省母乡、俄牙同乡、各卡乡各村分别组成巡山小分队,进行巡山护林和宣传教育。

得荣县:全县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县委副书记吴林君到松麦镇、八日乡和奔都乡开展了督查。副县长扎西斯郎到瓦卡镇开展了督查。县林业局派出2个工作进入重点林区开展了督查。

道孚县:1月19日,对八美片区进行了督查。1月20日,联合丹巴林业局到沙冲乡开展了督查。

炉霍县:1月21日, 副县长李百岁带领工作组对二区卡娘乡、泥巴乡、真都林场、814林场专项整治进行了督查。

甘孜县:1月19日,县长龙明阿真到拖坝片区5个乡开展督查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1月20日,县委书记何康林深入绒坝岔片区7个乡开展督查工作。

新龙县:出动6台车,24人次深入日野沟、朗村沟、温都沟、孜拖西等乡开展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火灾隐患1起,发放宣传资料(防火日历、入户通知书)740余份。现场召开群众会议5次。对扑火设备和机具进行了检查和维护。

白玉县:1月21日,建设镇镇长李其军对各村进行了督查,对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德格县:县委书记何晓春,电话安排了专项整治行动。县长黄杰深入麦宿片区开展了督查,并于1月20日到县林业局检查指导了森林防火工作副县长昂翁彭措深入雀儿山以东以西各乡(镇)开展了整治。燃姑乡各村组成立了整治领导领导小组,组建了义务应急扑火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应急办法,乡与村之间、村与组之间、组与户之间签订了责任书,制定了用火管理办法,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纳入了村规民约。 

石渠县:未按时上报动态信息。

色达县:1月20日至22日,对色尔坝片区四乡一镇进行了护林防火宣传和巡山护林。

亚丁管理局:1月21日,组织景区职工深入景区更换和增加了森林防火警示牌。

海螺沟管理局:1月20日,磨西镇蔡阳村村组干部在全村范围内开展了宣传工作。新兴乡政府签订乡规民约700余份,并成立了和平、新兴、堡子三支片区扑火队伍,共计136人。

★州属林业企事业各单位动态

力邱河林业局:1月20日,召开工作会议对下一阶段防火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各营护队(点)组织开展了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扑火安全学习。

丹巴林业局:1月19日,与道孚县联合工作组在沙冲乡开展了宣传和整治。

道孚林业局:1月20日,副局长杨才斌带队赴八美片区沙冲乡开展了督查。各林场(队) 巡护人员深入本单位重点沟道、村寨、寺庙开展了巡查和宣传。

炉霍林业局:1月20日,副局长钟俊臣带领防火办突击抽查了813林场整治情况。1月21日,与县工作组一并对二区卡娘乡、泥巴乡、真都林场、814林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督查。

新龙林业局:1月19日至20日,副书记龚代斌对沙堆、阿色两个林场进行了督促检查。

白玉林业局:1月20至21日,突击抽查了拉龙林场、麻绒林场巡山护林情况,并检查了野外违规用火情况。

翁达林业局:1月19日至21日,联合工作组出动3台宣传车、15人次分别到章达沟、吉日沟、登达沟开展了护林防火宣传和隐患排查。

州林业工程处:组织职工开展了巡山和隐患排查。沙马管护队在沙马乡巴巴沟制止野外用火1起。

★整治要情

森林公安机关三举措推进森林防火工作自启动整治行动以来,全州森林公安机关迅速行动,主动出,全力开展整治。一是强化宣传,增强意识。炉霍、石渠、道孚、泸定等县森林公安局深入各管辖林区以召开群众大会、面对面讲解森林防火知识、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了林区群众主动防火意识。二是强化管理,源头治理。白玉、石渠等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当地林业、公安等相关部门,深入林区以巡护、专项整治、实地查访等方式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加强了火灾源头的治理。三是强化打击,严惩严办。各地森林公安机关严格遵守“四不放过”原则,对巡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给予了严惩。

德格县县长督查森林草原防火整治工作并作出三点要求2015年1月20日下午,县长黄杰对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应急备战、值班安排等的各项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对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细化制度,全力备战。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将责任、措施落实到乡(镇)、村、组、户,因地制宜制定措施,全面落实各项责任。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员,要实行重点盯防。要经常对各辖区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严格追究责任。二是提升认识,加大宣传。通过宣传册、宣传画、通俗易懂的标语等,使森林草原防火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三是联合执法,保障安全。各联合执法单位要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加大打击,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与当地产业发展、惠民资金发放等有机挂钩,从而加强老百姓爱林、护林意识,起到教育一批、震慑一批、处理一批的目的。

白玉县建设镇镇长对整治行动提出五点要求。1月21日,白玉县建设镇镇长李其军深入各村督促整治行动,对各村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严禁乱砍滥伐、乱捕滥猎等,全面保护好森林资源。二是宣传和巡查工作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三是护林员要认真填写好巡山记录。写清巡护时间、路线、发现的问题和处置办法等。四是村两委要督查好护林员每月的到岗到位和巡山情况。五是加强对僧侣的宣传力度,并发挥僧侣的积极作用,拓展宣传深度和广度。

丹巴县召开例会再安排部署整治行动1月20日,县长何文才召集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整治行动责任人,召开了森林草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例会。会议总结了前一阶段森林草原防火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指出个别乡镇还存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制度建设滞后、责任落实不到位、野外违规用火没有杜绝、专职巡山员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落实不力、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要求各乡镇要全面落实各项制度,加强管理,从严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森林草原防火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丹巴林业局五强化全力推进森林防火专项整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森林防火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职责。二是强化舆论宣传。组成宣传工作组,采取巡山管护与进村入户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大宣传。三是强化整治重点。按照“全域集中整治、区域重点整治”的要求,对各基层管护队进行了全面检查;对驻林区施工企业生产生活用电、用火进行了重点督查;对重点林区“五类”人员进行了逐一排查。四是强化地企联动。积极配合地方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全县范围内了深入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大检查和宣传教育。五是强化明查暗访。在加强对重点林区火灾隐患排查的同时,组织督查工作组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值班、巡护进行暗访。

典型做法

森林草原防火,防的是人的行为、控的是野外用火。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是县、乡、村存在的“七不”现象、“七种”行为、“两虚”问题、“四无”情况,整治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积极防范杜绝一切人为森林草原火灾,实现整治目的的途径是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抓手确保森林草原防火进入新常态。稻城县在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专项整治行动的过程,敏锐捕捉到建立森林草原防火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经反复研究,于1月20日研究通过了《稻城县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三包三挂钩制度》。该制度逐一明确了县、乡、村领导的包乡、包村、包户责任,将县乡干部的目标考核、村组干部补助、群众民生民享资金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相挂钩。该制度的建立为稻城县实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新常态奠定了坚实基础。

稻城县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三包三挂钩制度

为加强稻城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结合全州森林草原防火专项整治行动,县委、县人民政府特制定森林草原防火责任 “三包”“三挂钩”制度,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生态资源安全。
一、三包制度
一是县级领导包乡(镇)责任制,联系乡镇副县级领导为森林草原防火第一责任人,联系乡镇各部门一把手为森林草原防火直接责任人,负责联系指导、督促、检查责任区内森林防火工作。

二是乡(镇 )干部包村责任制,乡镇副科级领导为联系村片区森林草原防火第一责任人,具体包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督促落实村组两项制度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监督检查村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三是村组干部包户责任制,村委会主任为本村森林草原防火第一责任人,重点对野外违规用火和特殊人群的监管责任制。

二、三挂钩制度

一是县乡(镇)干部目标绩效挂钩制。为有效提高县乡(镇)干部对森林草原防火的意识,对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到位、物资储备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扣除年度目标奖的20%,并对该乡镇扣除年度目标分值4分,具体由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与各乡镇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

二是村组干部工资、补助挂钩制。为进一步提高村组干部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对“两项制度”执行不力形同虚设的,未落实特殊人群监管责任的,未签订森林草原防火承诺书的,发现一次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给予全县通报,并责令整改;发现两次,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扣除当月工资,对村委会其他成员扣除当月补助;发现三次,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扣除三个月工资,对村委会其他成员扣除三个月的补助;

三是农户民生、民享挂钩。为进一步提高农牧民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凡发现违规野外用火,在森林防火防火期内擅自进入林区的。发现一起,扣除当年集体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10%;发现两起,扣除当年集体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50%;发现三起,扣除当年集体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100%

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不力,导致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按照中共稻城县委办公室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稻城县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稻委办〔2014〕96号)文件相关规定和《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今天是2015年1月22日,距2015年5月31日防火期结束还有1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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