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达县政府办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色达县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主动服务、大胆创新,不断完善门户网站管理和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色达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为核心,以打造现代信息体系为主线,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突出抓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奋勇争先、开拓创新,各项信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和《通知》相关规定,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巩固信息公开成果。一年来,色达县完善了信息的公共平台,充实了信息公开栏目内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一)基本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县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从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强化制度入手,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体系。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明确。
我县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府领导,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省、州信息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政府办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业务指导。分季度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召开全年专题研讨会,县政府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统计及通报,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定额保障制,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经费“四到位”。
(2)完善制度,严格把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认真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在信息公开准备阶段,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将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二是在信息发布阶段,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认真编写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人应在公开信息前,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查,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三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依申请受理程序和我国现行保密有关法律法规,属于可以公开的内容及时予以公开,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四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部门的年终考核工作,制定政府信息考核评估办法,把平时的测评分和年终考评分按一定比例作为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数,进行统计排名,并在每月初通报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全县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41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发布1367条,由四川省政府信息目录管理系统填报公开6987条,其他方式公开2156条。
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规范性文件信息数量321条;工作动态信息数量3217条;人事信息数量2条;财政信息数量3条;行政执法信息数量12条;其他信息数量654条。
(1)全面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切实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将色达县预决算及报表、各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在康定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予以公开。切实推进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公开。已对计生、卫生、社保、环林、教育等专项资金的拨付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进行了公开。切实加强审计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审计信息及整改情况,提升审计透明度,增进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结合。
(2)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重点公开了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二是重点公开了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监督情况,如重大项目的招投标情况、政府集中采购情况、财政预算决算审计情况以及民生工程资金等公共财政拨付、使用、监管情况。三是重点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的信息,如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分配、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招生、就业、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信息,以及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监管信息。四是重点公开了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过程及结果、以及部门负责人解读相关政策等方面的情况。
(3)公开形式
1.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
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是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平台之一,截止2019年底,我县各级部门累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填报公开信息6987条。
2.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2019年,全县各级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共累计通过康定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532条,公开内容包含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3.政务中心
截止2019年底,色达县政务中心建立查询点1个,全年接待公众2万余次,并建立信用信息平台、电子公告栏等设施设备。
4.档案馆
截止2019年底,县档案馆共建成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全年累计接待公众查阅102人次,1034件。
5.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
截至2019年12月20日,我县2.0平台共受理24531件,办结65605件,其中行政许可类受理4316件,办结4316件;除行政许可其他类受理312件,办结301件;公共服务类受理50126件,办结50122件。
(4)回应解读情况
2019年我县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0次,通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回应次数0期,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0篇.次。
(三)依法依规,受理申请公开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发布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程序,严格按照《指南》的相关规定依法受理、处理。使政府信息的公开更加趋于规范化和透明化。今年以来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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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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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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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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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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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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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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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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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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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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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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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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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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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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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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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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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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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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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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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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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内容不全。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限还不十分明确,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的形势下,二者之间的界限更难区分,导致有些单位避重就轻,仅仅对单位的计划总结、信息简报进行了公开,对涉及本单位事务的政策、法规、决策的执行过程、执行结果等公开不够。
(二)信息公开形式单一。有的单位只将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编印成册,或在办公场所设立《公开栏》,供办事群众在现场查阅,运用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布的政府信息量不大,致使群众和企业获得政府信息的渠道不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