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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
2014-08-26 08: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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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州佛教协会

 

近年来,甘孜州佛教协会始终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将民族团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民族团结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履行爱国佛教团体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精心呵护民族团结进步的如意之树,促进了甘孜州民族团结工作蓬勃发展。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打牢团结进步思想基础

甘孜州佛教协会把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和加强民族团结的政治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将此作为检验和考核工作业绩的一个内容,不断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僧尼信众贯彻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以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打牢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甘孜州佛教协会在全州僧尼中深入持续广泛开展了以“三个离不开”和“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教育。组织全州佛教界高僧深入全州重点寺庙,针对“戒杀生”、“自焚”等问题进行政策法规宣讲和教育引导工作。结合甘孜州“爱国守法感恩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编制完成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持戒守法基本要求”等为内容的《持戒精修、护国利民》僧尼读本。举办了以“爱国守法团结和谐”为主题的民族团结大会,展现了甘孜州社会发展稳定、民族团结和睦、政教关系和谐的良好局面,进一步铸牢了甘孜佛教界民族团结思想基础。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推动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州战略,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活动,凝聚佛教正能量,谱写“中国梦”甘孜新篇章,甘孜州佛教协会于2014年起,在全州佛教界开展了“五热爱两遵守三负责”(即: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民族团结、热爱佛教,遵守国家法律、遵守佛教戒律,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佛教负责)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力争用2年时间向全州僧尼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佛教教义教规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着眼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大局,甘孜州佛教协会依据章程和佛教教义教规提出了“依法管理寺庙、依戒管理僧尼”,“如法如律、团结自律”和“正本清源、防止本末倒置”的佛协工作理念,不断强化佛协自身建设。为加强和改进藏传佛教内部管理,规范教职人员行为,协同统战宗教部门制定了《甘孜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及《实施细则》《甘孜州藏传佛教僧尼管理办法》《甘孜州藏传佛教寺庙遵规守法爱国公约》《甘孜州藏传佛教寺庙僧尼守则》等系列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

坚决维护民族团结,服务全州稳定发展大局

甘孜州作为全国第二大藏区,反分维稳形式严峻,藏传佛教影响较大,宗教活动牵扯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是影响甘孜藏区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面对寺庙管理工作责任重、压力大的实际,甘孜佛教协会用自己信誉和智慧始终走在反分维稳的第一线。2008年“3.14”发生后,副会长格达·扎西绒布活佛致信全州各寺高僧大德及僧侣,真诚呼吁佛教界明辨是非,智慧抉择,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会长甲登·洛绒向巴活佛年事已高,但不惧高寒缺氧和路途劳顿,毅然决然带领佛教界高僧大德宣讲团,行程上万公里,深入全州各县重点寺庙,对“戒杀生”、“弃耕罢种”等问题进行政策法规宣讲和教育引导工作,先后对30238人次开展宣讲民族团结教育。之后,甘孜州佛教协会又向各县佛协和寺院发起《严肃教规戒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新时期藏传佛教寺庙基本功能和僧尼基本要求》和《既得暇满人身定要修得正果》等倡议。同时,甘孜州佛教协会积极发挥佛教界人士在化解矛盾、疏通情绪、凝聚人心工作中的优势,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草场、地界、资源纠纷等调解工作。2010年,甘孜州佛教协会名誉会长香根·巴登多吉和副会长洛绒曲批两位活佛利用40余天时间成功调解了理塘长青春科尔寺矛盾纠纷;副会长旦增·龙多尼玛和土登年扎两位活佛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成功调解了石渠县木沙与木尼两乡村组因草场资源纠纷导致先后共计18人死亡、长达24年久拖不决的纠纷矛盾。

甘州佛教协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教育引导僧尼、信众自觉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为构建甘孜州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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