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者增强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自律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甘孜州市场监管局在全州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十企百坊”示范引领行动,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走深走实,引领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科学选点,让“示范引领”站得住。
专项行动按照“分类指导、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思路,全面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四川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经汇总分析包保干部督导检查和监管人员日常监管情况,通过广泛遴选,确定30家生产企业和100家食品小作坊为食品生产规范化管理的示范单位,进行重点培育规范,作为全州食品生产领域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样板和标杆,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
规范指导,让“示范引领”推得开。
州、县(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示范引领建设标准要求,加强示范引领企业和小作坊的规范指导,实施“一对一”或“一对多”服务,采取“驻厂帮扶、集中授课、跟踪指导”等方式,对示范引领企业和小作坊建立指导台账,研究制定指导措施。适时准确匹配调整包保干部与主体,做好动态管理。督促包保主体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对包保干部督导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组织专家、技术人员、业务骨干为企业提供计量器具检定、质量认证、有机产品认证、标准运用、检验检测等事项的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使示范引领企业和小作坊在各环节、全方位、全过程得到规范和提升。
整改提升,让“示范引领”叫得响。
州、县(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做到问题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将日常检查、定期排查和定期调度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情况有记录、可核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加大食品安全投入,强化过程控制,确保生产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从业人员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做到责任体系化、操作规范化、自查常态化,真正让示范企业和小作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