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进医药机构。重点梳理近年来公布的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涉医违法违规处罚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培训2期;各定点医药机构召开集中宣传月动员会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员培训《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引导从业人员进一步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培训人员达60余人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大厅、出入院窗口和医保结算窗口等人员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各类宣传海报300余张,公布举报电话及二维码。
⑵进参保单位。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大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及标语、《条例》及举报奖励办法等。利用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申领使用培训会议,详细解读《条例》,充分发挥干部职工在宣传《条例》中的示范引领及骨干作用。
⑶进乡村社区。突出“首发效果”,医保部门在县城区、八美镇等地开展集中宣传,通过采取现场答疑、现场受理举报投诉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咨询、投诉等服务;各乡镇利用“三干会”向乡镇、村、社干部宣传医保政策,在乡镇设置集中宣传点宣传《条例》;两个社区充分利用“党员双报到”及“党员义工日”发放宣传资料,让广大党员干部都参与宣传、重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