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必须如实报告。从1月27日起,所有返乡人员必须在返乡前3天内由本人或家(亲)属向目的地社区或村(组)报备,如实说明所在地是否属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是否从事冷链食品等高风险工作,有无病例接触史,返回时间、方式及目前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到达目的地后及时向居住地社区或村(组)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谎报。
⑵必须服从管控。省外返乡人员需持7日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在做好个人防护条件下,到县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样本采集。返乡后要自觉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天报告健康检测情况(体温、身体状况等)。返乡人员居家检测期间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要立即电话报告居住地村(组)或社区干部,由镇(街道)、包村干部联系属地医疗机构做好诊疗服务。
⑶必须严肃处理。返乡人员要自觉遵守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乡镇(社区)落实防控措施。对隐瞒不报、欺骗谎报、拒不配合、擅自离家外出等行为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