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建立质量提升机制。制定出台《稻城县关于促进教育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稻城县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稻城县教师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稻城县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是教学质量的总责任人,教育体育局局长是教学质量的责任人,校长是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县财政每年落实教育教学质量奖100万元,建立了500万元教育奖励基金。
⑵加强管理体制改革。设置教育县级督导室1个,配置总督学1名;设置三个片区三个责任督学区,每个责任督学区配置学区责任督学1至2名,学区责任督学在县政府总督学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督导管理本学区的教育教学常规、德育安全、人事、财经、后勤等工作。同时聘请县级名师、教研员5人为兼职督学。
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定向培养、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等政策措施,增加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比例。选好配强乡镇学校校长,实施校长交流、轮岗制度,每年校长交流人数不低于校长总数的10%。教师交流人数不低于教师总数的10%,乡镇教师交流轮岗到县城学校的教师享受原乡镇学校的待遇。建立县级骨干教师队伍,按照教师数的10%评聘县级骨干教师,两年一聘,并由县财政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工作补贴。配齐配强教育科研队伍,配备不少于3人的专职教研人员,每个学科聘请2至3名兼职教研人员,并落实专项教研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