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治理水“污染”。建立排污口监督管理台账,全面取缔非法排污口,对依法依规设置的排污口实行信息化监管。加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厕所革命”项目。截至目前,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是管好水“资源”。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联络员单位的河长制工作机制,制定“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对河流实行逐级逐段负责,严厉打击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1起,罚款3万元。
三是修复水“生态”。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投入资金2447万元,综合治理河道4877米。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向理塘无量河流域投放珍稀鱼类7万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