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摸清底数。进一步摸清全县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底数,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一对一”措施,对具备偿还能力的督促其限期还款,对暂时不具备还款的进行约谈督促限期作出切实可行的筹款还款计划。
二是强化监督,务见实效。及时约谈未还款人员,加大督促按期还款力度,督促贷款未到期的2名公职人员偿还本金利息5.4万余元;针对本人不具备全额还款能力等原因,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由贷款人亲自与县信用联社协商解决剩余资金重组,先后完成2名公职人员剩余资金的贷款重组,实现全部清零目标。
三是规范管理,防微杜渐。对已经调整为正常贷款的,要求县信用联社切实加强贷款还款的后期管理,防止贷款劣变为不良贷款;对涉及2名贷款重组的公职人员,要求县信用联社和所属单位加强日常督促,杜绝前清后增;由县纪委指定专人负责与县信用联社的后续工作对接,强化公职人员不良贷款信息的动态管理,做到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