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物资”强化保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成立防汛应急抢险队 19 支,签订2020年防汛责任书234份,落实防灾备汛经费200万元,确保灾情发生时有人处置、能够处置。
二是“监测+预警”防范风险。强力实施“预警到村、预案到村、责任到人”防汛备汛机制,更新完善防汛预案,落实115名防汛监测员、119名地灾隐患监测人员动态巡查机制和每日报告制度,切实做好预警监测。
三是“排查+整治”消除隐患。采取“挂图作战、三点合一”模式,会同专业技术督导单位对在建工程、地质灾害点、低洼地带等危险区域开展排查,明确现场监测点、隐患点、撤离路线点,累计完成整改汛期隐患点17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