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壮大乡村普法队伍。发挥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工作职能,成立县、乡、村三级宣讲团2支,采取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治巡回演出等形式。截至目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88场次,覆盖基层群众2000余人;培养“法律明白人”134名,举办乡村“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1期。
二是加强乡村普法阵地。依托村民活动中心,在农牧区建立宣传橱窗、图书室、调解室、“村村响”等阵地,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设置乡(镇)、村(社区)法治宣传栏17个,“法律图书角”89个。
三是搭建法治融媒平台。利用电视台、微信等平台,开辟依法治县专栏,抽调司法、公安、纪检委等精干力量针对牧区草地纠纷、婚姻纠纷、虫草纠纷等热点难点问题,以通俗易懂、双语结合的方式进行普法。截至目前,进行普法专场10场、各新媒体平台上传法治信息3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