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实低保救助。定期核查重点保障对象,通过上门入户、召开听证会、设立监督电话等方式,对现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筛查,并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尽应退”。截至目前,为4256户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000.37万元,为645户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84.95万元。
二是抓实特困人员救助。加强政策解读、明确评定标准及范围,通过调查走访摸清特困人员底数。截至目前,为285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生活补助76.38万元。
三是抓实社会救助。加强因灾、因病等致贫困难群体的临时救助力度;建立孤儿审批和基本生活费发放制度。截至目前,共开展临时救助115人次发放救助金20.75万元;确定分散供养孤儿19人发放生活补助11.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