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强管护。严格执行森林、草原、湿地保护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持续加大林草湿资源管护力度。选聘优先生态护林(草)员2279人,依法管护森林资源1000余万亩、天然草原400余万亩、湿地90余万亩。
⑵抓修复。投资3000余万元,持续推进湿地保护修复项目、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防沙治沙和海子山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保护修复等项目,大力推进城乡庭院及节点绿化,栽植川西云杉、旱柳、杨树等共计5万余株,栽植面积500余亩。
⑶严执法。持续开展“绿色亮剑”行动,全面提升依法治林治草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立案查处森林草原案件10余起,行政处罚金额达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