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共计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与维修养护项目7个,总投资达5829.86万元,惠及人口41379人,安装净水设备11套。同时,及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预案,全面完成自动雨量站10个、自动水位站及预警广播系统7个维护工作,切实保障汛期设备运行稳定、信息传输畅通。
⑵全面强化河湖生态管护。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推动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县级河长巡河102次、乡级河长巡河543次,累计发现并整改问题3个。深入开展涉河垃圾清理与非法采砂整治专项行动,组织河湖巡查30余次,清理河道垃圾24.9吨。
⑶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水源地水土保持监管,累计开展非法采砂、河湖“四乱”、超标排污等专项整治行动28次,查处涉水违法案件5起,整改违规行为15起;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跨部门执法56次,有效维护良好水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