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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03-21 08:54:46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阅读数:
6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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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321日,我局对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322日-202332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36-2875108

地址:四川省康定市榆林路408号甘孜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邮编:626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硕曲河去学水电站水光互补项目白松光伏电站项目

甘环发〔2023〕44号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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