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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04-04 17:25:19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阅读数:
49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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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4日,我局对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4日- 2023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36-2875108

地址:四川省康定市榆林路408号甘孜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邮编:626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
1甘孜色达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甘环发【2023】58号.doc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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