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26日,我局对 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 12月27日-2023年1月2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836-2875108
地址:四川省康定市榆林路408号甘孜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邮编:626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稻城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
2022年 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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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九龙县医疗废物处置点建设项目 |
2022年 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