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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2月22日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12-22 08:37:00
来源:
甘孜州生态环境局
阅读数:
15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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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规定,经研究,拟对得荣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建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22日至2022年1223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甘孜州康定市榆林街道办榆林路408号

联系电话:0836—2838569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排污口名称

设置单位

位置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排放方式

入河方式

设置类型

排放标准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

公众参与

1

得荣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得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得荣县太阳谷镇冉绒村以南侧约970m,定曲右岸

东经99°16′32.35719″,北纬28°39′23.34246″

生活污水,2500m3/d

连续

管道

扩建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COD≦50mg/L,BOD≦10mg/L,

NH3-N≦5mg/L,TP≦0.5mg/L,

TN≦15mg/L。

COD不超过45.625t/a,BOD不超过9.12t/a,NH3-N不超过4.56t/a,

TP不超过0.456t/a,TN不超过13.689t/a。

甘孜州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215日至2022年1221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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