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规定,经研究,拟对色达县泥朵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17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甘孜州康定市榆林街道办榆林路408号
联系电话:0836—2838569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序号 |
排污口名称 |
设置单位 |
位置 |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设置类型 |
排放标准 |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 |
公众参与 |
1 |
炉霍县朱倭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炉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炉霍县朱倭镇大桥下游约415m处,达曲河右岸(坐标:E100°18′50.42″、N31°37′58.15″) |
生活污水,200m3/d |
连续 |
管道 |
新建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COD≦80mg/L,BOD≦10mg/L, NH3-N≦15mg/L,TP≦0.5mg/L, TN≦15mg/L。 |
COD不超过3.65t/a,BOD不超过0.73,NH3-N不超过0.37t/a, TP不超过0.04t/a,TN不超过1.1t/a。 |
甘孜州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3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