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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4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04-29 06:50:16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阅读数:
15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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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429-2022510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6-2875108

地址:四川省康定市榆林路408号甘孜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网四川甘孜供电公司110kV塔公变电站1号主变改造项目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塔公镇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甘孜供电公司

四川双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110kV塔公变电站1号主变改造,将原容量31.5MVA1号主变更换为容量50MVA主变压器。

一、施工期

1.声环境保护措施

采取设置施工围挡、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时间、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等措施。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适时洒水降尘;现场不设置搅拌装置;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废气排放达标;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变电站绿化或这边林草灌溉,不外排。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变电站拆除设备、材料,由建设单位统一处置;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废油由专业单位清运处置;施工开挖回填后产生的弃土运送至新都桥镇东俄洛二村的弃土场进行堆存,并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二、运行期

1.声环境保护措施

改造后的主变相较于原主变位置未改变,位于站址中央。

2.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既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变电站绿化或周边林草浇灌,不直接外排地表水体。

3.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利用站内垃圾桶收集后由乡镇环卫定期清运处置;事故废油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变电站废旧蓄电池更换时,预先联系有资质的厂家到现场更换,由厂家现场回收处置,不在站内暂存,禁止混入生活垃圾处理或随意乱扔乱弃。

4.风险防范措施

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和事故油池采取防渗措施,站内事故油坑、事故油池设置和运行管理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规定。

5.电磁环境

根据预测,110kV塔公变电站按照设计布置方案实施后,站界围墙外以及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评价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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