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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月11日已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01-11 07:12:16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阅读数:
28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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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对4个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了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24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甘孜州康定市榆林街道办榆林路408号

联系电话:0836—2838569

作出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甘环发〔2023〕3号《康定青藏谷地农牧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1

甘环发〔20233

2023年1月11日

2

甘环发〔2023〕4号《康定市康巴情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甘环发〔20234

2023年1月11日

3

甘环发〔2023〕5号《康定裕丰生猪定点屠宰场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甘环发〔20235

2023年1月11日

4

甘环发〔2023〕6号《泸定县产城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教育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甘环发〔20236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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