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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2019-2020年冬春旅游发展工作方案》解读三
2019-12-03 12:43:20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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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方案》,为抓好冬春旅游经济发展,激励冬春旅游市场,凝聚冬春旅游发展合力,甘孜州将落实10条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

1.全州星级酒店、品牌酒店、精品酒店、星级民宿按挂牌价的50%执行(以公布的酒店名单为准)。

2.康定机场、亚丁机场航班机票实行往返3折优惠,格萨尔机场航班机票实行往返3.5折优惠。

3.游客通过微信朋友圈、新浪微博、抖音视频分享发布景区广告、文章或视频,点赞达66+的享受该景区门票半价优惠。

4.海螺沟、稻城亚丁、木格措等重点景区承办旅游节庆活动期间,承办地免景区门票。

5.旅行社和自驾游俱乐部,在享受其他对公众发布的优惠政策基础上(门票优惠政策除外),团队购票11人以上的,全州景区景点实行门票、观光车、电瓶车、索道等费用打包总额半价的优惠(提前三天发电子行程单)。

6.团队门票奖励:各景区分别统计冬春旅游发团超过1000人的旅行社,予以一次性梯度门票奖励,并在淡旺季过度期间使用。

7.设立冬春旅游发团量特别贡献奖。根据全州售卖门票景区数据汇总情况,对冬春组团排名前五且发团超过3000人的旅行社或自驾游俱乐部,根据发团量政府予以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第一名10万元,第二名8万元,第三名6万元,第四名4万元,第五名2万元。

8.设立冬春旅游优秀产品奖。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对景区、旅行社及其他涉旅企业围绕冬春旅游推出的新产品、新线路,根据其产品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游客吸引力等情况,评选一等奖1名、奖励1万元,二等奖2名、奖励8000元,三等奖3名、奖励6000元。

9.设立重点景区接待增速奖。对全州冬春运营景区、景点,与去年同期接待游客对比,接待人数净增加4—6万人的,奖励20万元;接待人数净增加6万—8万人的,奖励30万元;接待人数净增加8万—10万人的,奖励40万元;接待人数净增加10万人以上的,奖励50万元。

10.设立冬春旅游发展突出贡献奖。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冬春旅游活动举办情况、冬春旅游服务保障情况、冬春旅游经济增长情况进行考核,评选冬春旅游突出贡献县(市)、单位、企业各1名,授牌并奖励5万元;评选冬春旅游先进集体15个,授牌并奖励2万元;评选冬春旅游先进个人30名,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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