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首批甘孜传统村落名录的通知
(甘府函〔2026〕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及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最新要求,经各县(市)申报、州级部门联合评审、专家审查及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将康定市麦崩乡为舍村等326个村落列入首批甘孜传统村落名录,其中包括已列入四川传统村落名录的268个村落(含已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94个)以及本次新认定的58个村落,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首批传统村落名录公布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保护利用主体责任。要坚持规划引领,依法有序推进保护规划编制与实施,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内建设活动管控要求,扎实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要严格落实“一村一档”要求,建立完善甘孜传统村落档案,加快推动挂牌保护,及时组织编制保护发展规划,明确保护范围、重点和要求,细化保护利用传承措施。要注重活态传承,支持非遗传承和民俗文化活动,挖掘红色资源,延续村落文脉,服务乡村振兴,促进文旅融合与村民增收。要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巡查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因保护不力导致传统村落价值受损的,将依据条例予以警示直至退出名录。要凝聚工作合力,健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长效机制,共同守护好甘孜州传统村落,让传统村落成为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的重要载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附件:首批甘孜传统村落名录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甘孜传统村落名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