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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甘孜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2-07-28 06:52:00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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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市监函〔2022243

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甘孜州十届人大一次会议107号建议复的函

龙热代表:
  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民营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本土民营企业更多奖补政策和扶持力度的建议》(第107号建议)收悉,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多次认真研究,在牵头做好的基础上,协调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办办理。整理归纳各单位办理落实情况后,现答复如下:

全州上下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四川省《扎实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和《甘孜州保市场主体稳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的通知》《甘孜州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五条政策措施责任清单》等“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安排部署多项优惠政策,努力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着力为企业减负。

一、强化企业帮扶激励

(一)降低服务业企业经营成本。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延长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落实国家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给予稳岗返还的政策措施,其中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予以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予以返还。我州已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执行,目前全州已为服务业领域中小微企业减免保费金额3,707万元,其中:工伤保险707万元,失业保险3,000万元。惠及企业3171户,其中:工伤保险1598户,失业保险1573户。

(二)支持服务业企业上规模上台阶。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当年实际销售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

(三)加强餐饮零售等行业帮扶。我州已印发《关于落实甘孜州2022年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企业核酸检测补贴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甘商合发〔2022〕1号),补助标准为5元/人/月。鉴于目前国家混检收费已下调至3.5元/人/次。由所在地县(市)按实际给予混检费用补贴。

(四)支持企业加大网络宣传营销。规范打造一批直播电商基地,引导直播平台、电商企业等数字经济市场主体与本地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对带货本地特色产品通过平台销售本地产品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本地直播企业,本州官方媒体减免最高不超过30%的实际宣传费用,同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宣传经费支持。

(五)支持交通运输物流企业业务增长。开辟疫情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药、种子等)、能源物资、邮政快递等各类重点物资绿色通道,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稳定。落实农村客运营运性州级财政补贴政策。根据各县(市)农村客运、公交客运运营实际,建议各县(市)政府制定支持农村客运、公交客运可持续发展的县级财政补助政策,对经营困难的农村客运、公交客运给予适度运营补助。我州2020年印发了《甘孜州财政局甘孜州交通运输局关于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建制村通客车”财政补助的实施意见》(甘财建〔2020〕106号),农村客运州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年55.22万元。

(六)支持工业企业稳定发展。对列入甘孜州重点培育工业企业名单的,全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万元以上或信息化投资达到2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的12%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二、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

(一)加大担保贷款力度。本着“支农扶小,助推地方经济”的原则,加大担保投放力度,推动信贷增量扩面,做到担保贷款不断贷,应担尽担、应贷尽贷。截止2022年6月,担保贷款投放量42笔、15357.95万元。为客户提供担保贷款展期及续贷20笔、8167.95万元。

(二)持续减费让利,免收保证金。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为户担保金额500万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行担保费率1.5%,户担保金额500万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执行担保费率1%;在担保贷款期间,如客户提前归还本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的客户,采取最长延期1年缴纳保费的政策。截止目前为58户提供延期缴费400.91万元,累计为26户客户降费43.8万元。

(三)开辟纾困绿色业务通道。在企业交齐担保申请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尽调,取消定期评审会议制度,根据企业需要及时召开评审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担流程。进一步拓宽反担保措施,开展收费权(由主管部门确权)应收账款、订单、合同等多种权益类反担保形式,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释放金融活力。放宽反担保物的打折幅度,盘活企业各类资产,提高企业资金可获得率。以土地缴款凭证、机器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方式认定抵押物价值,降低企业成本。适当延长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项目贷款期限,降低企业还本压力,减少企业信贷人力、时间等成本。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21)51)号文件要求,结合省财政厅相关财金互动政策实施细则,2021年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将于2022年年底进行网络申报。

(四)财政持续扶持小微贷款。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享受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150BP以下的利息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21〕51)号文件要求,结合省财政厅相关财金互动政策实施细则,2021年再贷款贴息资金将于2022年年底进行网络申报。

(五)鼓励各县(市)安排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微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结合州本级财力情况,对各县(市)给予适当补助,减轻县(市)支出压力。

三、加强企业用人保障

(一)优化企业用工服务。认真贯彻落实《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甘办发〔2020〕29号)文件。对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毕业年度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当年退役军人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1000元/人及以上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将民菅企业高管纳入“贡嘎英才计划”工程评选、支持范围,对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引进的硕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全职服务3年以上的给予6万元引才补贴。强化职称评审服务工作,指导行业主管部门按单位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对职称评审做到应评尽评。打造就业创业基地,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孵化基地)评选认定工作,对认定的单位,按规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资金。今年8个州级就业帮扶基地拟认定对象已完成公示。

(二)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根据国家、省出台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转发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并提出了贯彻意见。甘孜州境内所有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管理,施工合同价低于300万元的工程,且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三年内承建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可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我州承建工程连续2年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其新增工程应降低存储比例,降幅不低于50%。连续3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其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原则上不低于1%,不超过3%。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甘孜州有多个在建工程,存储例适当下浮0.5%。甘孜州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以工程项目为单位以现金或提交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等方式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四、降低中小微市场主体经营成本

我州已印发《甘孜州财政局甘孜州国资委甘孜州机关事务局关于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州属国有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通知》(甘财资[2022]5号),明确房租减免实施主体、减免对象、执行口径(确定为中高风险的地区免房租6个月,其他地区免3个月)和办理流程。

五、扩大和刺激消费加快增长

(一)支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支持各县(市)根据自身财力,制定奖励与补贴相结合的消费刺激政策,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重点组织餐饮、零售、住宿等受疫情冲击严重的行业企业举办各类展会及商旅文融合的主题促销活动、发放消费券等,省、州财政按县(市)财政实际补贴额的45%、11%给予补贴。

(二)支持开展汽车和家电促销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开展汽车促销活动,重点开展新车购置折扣活动。支持各县(市)联系家电生产厂家和销售企业实施家电促销活动,对群众新购买的电视、冰柜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空调、手机等智能数码产品和节能家电产品给予补贴。省、州财政按照县(市)财政实际补贴额的45%、11%给予补助。

六、支持扩大项目投资

各县(市)政府梳理发布一批收益合理稳定、吸引力较强的民间资本投资项目,鼓励省内外优质民间资本进入我州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协议投资1亿元以上且在本年内开工的非能源非矿产非房产类重大项目,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七、强化民营企业服务综合协调职能

立足民营办“抓总”协调职能,以落实“州民营经济18条”为主线,务实加强综合协调督查,千方百计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积极协调各部门做实联合推进机制,建立和完善民营经济工作定期会商制度、民营企业反映问题交办督办制度、民营经济工作约谈通报制度等。完善民营经济考核评价,将民营经济工作纳入州级部门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了州级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今年对43位州级领导干部分配联系了45户重点民营企业予以对口帮扶。开展“百年党史进万企”、“四川助企纾困政策明白卡”发放宣传、专家服务团队进企业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强化宣传调研。统筹各方力量,联合州纪委监委机关、州委政法委等部门开展“十百千维权护航行动”,去年全州各部门共办理民营企业维权案件61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组织召开了6次民营企业家座谈会,走访企业100余户次,共收集了民营企业困难问题298个,将这些困难和问题分别向州级部门、县(市)政府及海管局推送,并督促办理。各承办单位和县(市)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协调办理,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需要向省级部门汇报协调的还专门组织前去协调。共解决问题265个,正在协调办理8个,无法解决问题5个,不合理问题20个(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边界调整问题;矿业权短暂延续等),特别对不属政府部门解决或与相关政策不符而无法解决的做好了解释工作,并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得到了民营企业的高度认可。前期州市场监管局安排3个工作组下县对领导干部联系的45户民营企业开展了实地走访调研,收集整理了11户民营企业26个困难问题,已对困难问题进行分解,“点对点”推送属地县(市)政府、州级相关部门办理回复,现正积极深入了解企业困难诉求,帮助解决办理中。

感谢您对我州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敬请一如既往理解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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