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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甘孜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
2019-12-11 10:18:04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8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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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明光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石渠县纳入高寒地区农牧民就地转化为生态人工试点县的建议》(第96号建议)收悉,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林草事业发展的关心和重视。现将建议涉及内容答复如下:

石渠是我州草原大县,草原总面积3138.94万亩,可利用草原面积2762.27万亩。但由于自然环境恶劣,再加上草场使用不合理,超载过牧,导致石渠县草地退化严重,据2018年底相关数据显示,石渠县退化草原面积为2996.54万亩。

石渠也是我州湿地资源大县,据全国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全县湿地总面积31.54万公顷,占全州湿地总面积的43.35%。但通过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与第一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相比,高原湖泊湿地面积年萎缩速率为0.55%,68%的湖泊湿地都呈萎缩退化状态。石渠县湿地也不同程度的存在退化趋势,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刻不容缓。

石渠县的草原生态保护和湿地保护工作一直是国家、省、州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的重点,林草部门高度重视石渠生态保护工作,相关项目的规划、安排、资金都尽量向石渠县倾斜,现将相关工作概述如下:一是草原生态保护工作。在国家和省的关心支持下,“十二五”以来,我州在草原生态保护三项重点工作(草原生态奖补、退牧还草、草原鼠虫害防治),为石渠县安排资金12.21亿元,占全州总资金的27.2%。通过落实草补政策,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开展鼠虫害防治等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作,石渠县草原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局部地区已有所好转。截至2018年底,全县退化草地2996.54万亩,较2015年减少60万亩,天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5.3%。二是积极创建湿地保护地。现已申报创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2个,长沙贡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洛须省级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湿地公园,邓玛、色须、普公坝、扎曲省级湿地公园;1处国际重要湿地,2018年申报创建石渠长沙贡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国际重要湿地。三是大力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工程。2010年,林草部门争取到中央财政湿地恢复补助资金400万元,2012年、2013年争取到重点生态转移支付资金1700余万元,主要开展了长沙贡玛自然保护区、正科乡正通湿地等湿地区域的沙化植被恢复建设。四是组织开展防沙治沙工程,据统计,目前国家、省累计投入石渠县防沙治沙资金1601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428万元,省级财政防沙治沙试点示范建设(成果巩固)投资3886万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投资3700万元),治理沙化土地1.8726万亩。五是加强保护地建设管理。长沙贡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争取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建设资金约1400万元,并累计争取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林业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近5000余万元,使长沙贡玛保护区管理处、保护站的二级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保护区管理能力有效提升。2019年为洛须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普公坝省级湿地公园争取省级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各100万元。五是积极争取湿地生态补偿资金。2019年通过林业部门积极争取,石渠县长沙贡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被纳入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国家(财农〔2019〕26号)和(川财农〔2019〕71号)文已下达石渠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00万元,用于开展湿地管护及退牧还湿工程。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将该区域纳入三江源地区的相关建议并向省和国家相关部门做了汇报。州林草局及时向省林草局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和建议内容,并及时加强同州发展改革委、财政等部门的横向汇报对接,力争形成共同汇报的工作合力。下步,我们将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向上共同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力争以石渠为主的康北高寒湿地获得更多的项目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石渠县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

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林草工作的关心支持,尤其是对林业和草原工作中生态建设方面的关心、厚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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