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甘孜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定位,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公众生态环境综合满意度连续4年居全省第一。
1.生态示范创建走在前列。把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作为州委“12345”的总体工作格局重要组成部分,以州委全会决定专门部署落实,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全域覆盖”示范创建工作格局。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个、省级生态县8个,累计投入173.87亿元实施六大类75个生态环境工程项目,35项创建指标连续三年稳定达标或优于国家标准。全域整体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前两年完成创建目标。
2.环境质量创历史最好水平。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切实加强“三源”共防、“三水”共治、“三地”共管。 城市PM2.5年均浓度降至6.95微克/立方米,较“十三五”末下降19.1%,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成绩,连续五年保持全省“最低最优值”。整治952个行政村农村污水治理,治理率达67.72%,较“十三五”末提升43.65个百分点。20个国省控断面水环境质量均达到Ⅱ类及以上标准,大渡河(丹巴县段)、雅砻江(甘孜县段)入选四川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地表水环境质量优质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7年保持三个“百分之百”,大气、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省前2位。
3.绿色服务效能大幅提升。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全省率先发布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建立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台账,累计审批项目568个、总投资超1796亿元,环评审批提速70%以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储备入库生态环境保护类项目144个,总投资25.652亿元,较“十三五”期增长85.54%,其中大气环境激励资金2.1861亿元、水环境激励资金1.2753亿元、岷江和黄河流域补偿资金2.1666亿元。2022-2024年综合执行率排名全省第5,为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4.治理能力持续增强。坚决守住了第二、三轮央督不出现典型案例、省督不出现颠覆性问题的底线,提前6个月完成前两轮央督、省督和长江经济带反馈的548个问题整改。制定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十条措施,开展各类环境应急演练20余次,按时办结信访件319件,查处违法案件255件,处罚金额1.49亿元,全州连续14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创作《从这里看见美丽中国》等4部作品获评生态环境厅年度优秀宣传产品,《湿地守望者》斩获国家、省级多项荣誉,公众生态环境综合满意度连续4年居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