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强化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

发布时间:2023-12-08|来源: 中国质... |浏览次数:396|专栏: 失信联... 分享到:

近日,从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将新都区人民法院判决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部门联合惩戒。这是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与人民法院建立列严协同机制的重要工作成效之一。

成都在四川省率先建立非行政处罚类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管理协同工作机制,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市场秩序、注册登记等重点领域,全力打造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信用监管新格局。为促使经营主体知敬畏、存戒惧、守规矩,提升诚信守法意识和水平,该局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成都市市场监管领域涉刑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协同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是信用监管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重要依据,是强化市场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据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规则》明确了双方工作职责,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范围、抄告方式、管理方式、公示时限、联合惩戒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细化了抄告、审批、反馈等工作流程,建立了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

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收到的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依法依规将失信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进行公示。对失信“黑名单”当事人,各部门将采取任职限制、行业禁入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截至目前,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将7个刑事判决案件当事人列入失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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