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民,您好: 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咨询在巴塘县竹巴龙乡至巴塘县水电站四川一侧是否可以钓鱼,我局已电话联系了您并告知:巴塘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已于2020年7月10日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文件(长渔函字〔2020〕105号)和《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执法的紧急通知》(长渔函〔2020〕107号)结合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执法的紧急通知》(长渔函〔2020〕577号)要求实施我县天然水域十年禁捕发布公告,:自2020年7月10日至2030年7月10日,我县金沙江(长江干流)巴楚河及其重要天然水域(以下简称“禁渔区”)全面禁捕为期十年,自2020年7月10日至2030年7月10日(以下简称“禁渔期”)。信访人提到的“巴塘县竹巴龙乡至巴塘县水电站四川一侧”在上述禁渔区范围内,因此该部分区域在禁渔期内不能钓鱼。您对我局工作人员的政策解释及回复表示满意。 巴塘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关于巴塘县全县区域内禁止捕捞垂钓等一切涉渔工作,5年来我局坚持每年下发禁渔公告、与融媒体共同宣传、张贴禁捕海报、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制作大型禁捕广告牌。但仍有不法之徒不惜涉法违法,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力度巡查、宣传,提高巴塘县全县境内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巴塘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202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