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举报康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作为 | ||
| 写信时间 | 2025-09-26 | 公开时间 | 2026-01-28 |
举报康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作为 事由:我向康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其辖区甘孜州圣洁甘孜电子商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本人为12315举报,在不经过与本人沟通联系的情况下,私下将本人信息告知给涉诉企业,导致本人信息,电话,住址被涉诉企业得知。存在安全风险。且导致被举报企业对我接二连三进行恐吓威胁辱骂,它一个违法企业如此嚣张跋扈,我有理由怀疑有人撑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办理情况等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者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人员。综上所诉,该局所作所为属于违法违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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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网民,您好: 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康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赓即依据您提供线索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并对透露举报人个人隐私行为进行调查,情况如下: 一、经调查,我单位工作人员在处置您的举报案件时,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开展调查,并未查见我单位工作人员泄露您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和相关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实际为甘孜州圣洁甘孜电子商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工厂属地(九龙)所泄露。 二、我单位受理您举报辖区甘孜州圣洁甘孜电子商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后,随即开展相关调查工作,查明该产品代加工厂不在我辖区,在甘孜州九龙县。按照行政管辖划分,相关问题处置已由属地监管部门介入开展。 三、对于您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泄露,请向当地市场部门了解、处理。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10月5日15时09分向您致电反馈相关情况,对此您表示认可无意见。 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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