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拆迁房的诉求 | ||
写信时间 | 2025-02-28 | 公开时间 | 2025-04-18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麻郎措镇麻郎措村麻日河一组的村民扎西 我的诉求是关于我的拆迁房的处理 2013年我任职村长的时候因“十五指标”修建牙根电站 当时主要负责人县委副书记王悠悠 移民局四郎尼马和阿多 乡书记才旺塔和乡长杨贵平和水利局阿坦公司的工作人员等人测量范围之后将我在麻日河一组21号的房子归在红线内 且告知我一年半之后必须拆除 若不需私用第二天即可开始拆迁工作 第二年拆了之后剩八百多个平方 因当时房屋装修费用较大,故我在担心的情况下再次找至四郎尼马局长询问 他本人明确表示会拆迁 故我又继续等待 但房屋逐渐老化 开始担心房屋能否住人 2024年评估房屋之后报告提示结构低级 无法住人 在这种情况下现移民局负责人四郎尼马和旺堆 主动联系我但表示因电站改造原因 只能给我50%的赔偿且不允许重新建造 我十分不能理解和难受 本该得到的相应赔偿得不到且失去了对自己房屋建造的权利 多次线下咨询过 但是仍没有消息 作为一个普通群众 我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向您表示我的诉求 希望能在百忙之中联系我能给予我相应的处理方式 谢谢领导 |
亲爱的网民,您好: 经我局调查了解,一是根据2013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雅砻江牙根二级水电站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川府函(2013)98号)文件,2013年10月13日,雅江县牙根二级水电站实物指标调查联合调查组对原牙根二级水电站复建公路占地区涉及你户的土地、房屋、装修、附属设施、零星林木等实物指标进行了调查。权属人甲志马(扎西岳父)对实物指标调查成果进行了签字并按手印确认,乡村代表、县政府代表等参与调查相关各方亦签字确认。后因国家清洁能源开发,牙根二级水电站设计方案作了优化,牙根二级水电站坝址由牙根坝址调整为多吉坝址,导致电站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发生变化。2023年8月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雅砻江牙根二级水电站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川府函〔2023]182号)文件。二是经核实,你户 2013年10月调查土地、房屋、附属设施、零星林木等实物指标位于现牙根二级水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和水库淹没影响区红线范围外。根据实物指标调查方案,现牙根二级水电站建设征地红线外原已调查确认实物指标的补助费,按原调查移民个人房屋、附属设施、房屋装修和宗教设施4项费用之和的50%计算,零星林木不涉及本次征占范围的将不予补偿;下一步,若牙根二级水电站等级公路占地区:集镇新址占地区涉及该房屋,则在原调查实物指标成果的基础上,按原已调查各类房屋面积之和的20%增加房屋指标(增加面积登记为藏式片石木结构房屋),涉及的零星林木将按照补偿方案进行补偿。三是你提出的雅江县至今未对其拆除的房屋及经济林木进行赔偿,目前仅剩的房屋已损毁问题,我局通过调查不存在拆除其房屋及经济林木行为,我局也无执行拆除其房屋及经济林木的职能职责,业主及设计单位也表示未对其房屋及零星林木进行拆除。按照“封库令”牙根二级水电站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内,未经省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各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违反上述规定的,搬迁时一律不予补偿,并按违章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