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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关于请求德格县水利局结清我校欠款的第二次求助
写信时间 2025-10-15 公开时间 2026-01-12
尊敬的领导:
    您好,兹有德格县水务局于2014年8月14日委托我单位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14H0799,合同名称:德格县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合同金额:人民币10.5万元。该合同自2014年11月1日签订以来,我单位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组织科研人员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方案编制,并已通过方案验收,现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截止2025年4月10日,我校仍余7.0万元科研款项未支付至我校。
我校于2025年4月10日通过县长信箱向您求助过一次,期间未接到德格县水务局老师的任何回复,只于2025年9月3日通过信件查询看到德格县水利局的回复:
1、其已确认尚欠我校7万元科研经费未支付的事实; 
2、其承诺将积极对接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财政局,力争将该笔剩余欠款纳入清欠债务清单,早日解决这笔款项。
   但截止2025年10月15日,我校仍未接到任何关于该款项支付的对接联系,特此再次向您求助,希望德格县水利局能尽快与我校负责该事项人员:何娟 18111609880取得联系,以期我校与水利局协助配合,早日完成该笔经费的支付。
信件的处理结果 (为保护网民隐私,个人基本信息不作公开)

亲爱的网民,您好:我单位已收悉您通过区县长信箱(编码:5133302025101500001)反映的款项支付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在来信中提及,2014年8月14日,您方与我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14H0799,合同名称:德格县2014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5万元。该合同自2014年11月1日签订后,您方已按约履行合同义务,组织科研人员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方案编制,且方案已通过验收,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截至2025年4月10日,我局仍拖欠您方7.0万元科研款项未支付。您方曾于2025年4月10日通过县长信箱向我局求助,期间未收到我方直接回复,仅于2025年9月3日通过信件查询看到我局相关回复。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开展专项处置工作:2025年10月30日,我局工作人员已就款项拖欠情况向您当面说明;已于2025年12月4日将该笔款项纳入清欠资金范围,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下一步,我局将主动对接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财政局,全力争取该笔欠款资金,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此次款项拖欠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相关进展我们将及时与您沟通,请您耐心等候。德格县水利局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