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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基本信息
| 标题 | 实名举报德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凯处理假药徇私舞弊以及德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督办不力 | ||
| 写信时间 | 2024-11-01 | 公开时间 | 2025-06-16 |
本人实名举报德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凯以及德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主任刘春元。本人于2024年4月通过0836-12345投诉举报德格县宗萨藏医院违法生产销售未经备案的医疗制剂,德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4月11日立案调查,在投诉举报后多次拨打电话咨询办理进度以及是否结案。德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此案并告知本人。本人于2024年8月21日向德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实名举报,并添加工作人员微信发送相关证据,后续德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复立案。2024年10月8日拨打副局长高凯电话18919542271咨询案件处理进度,高凯以没有义务拒绝告知。2024年10月31日拨打德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接线人员告知本人,高凯于两周前把相关文书发送给本人,本人重来没有收到。后联系德格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主任刘春元,刘春元再次向本人索要证据,刻意刁难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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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的处理结果 (为保护网民隐私,个人基本信息不作公开)
亲爱的网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我单位高度重视,该案件已交由德格县纪委监委调查。经县纪委监委调查,德格县市场监管局与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了解宗萨藏医院在天津开设藏医门诊的情况,我县执法人员到制药厂车间、销售点等地开展了执法检查,并对违规问题进行了处罚、封存、叫停等相应的处罚。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高凯是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的,不存在徇私舞弊的问题。您要求县纪委对高凯进行处理,但根据干部管理等相关工作要求,需要提供合法的证据,县纪委同志在办理该案件程序合法,不存在恶意刁难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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