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财政收入大幅增强。在建能源项目(以150万千瓦光伏项目为主)预测县级财政可征收耕地占用税6.74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解缴3.11亿元。随着今年计划实施180万千瓦光伏项目的逐步落地,还有望为我县财政带来5.94亿元的耕地占用税。2025-2030年能源项目逐步建成后,县级财政每年可征收三家光伏电站增值税0.25亿元、格拉基电站0.045亿元、计划实施180万千瓦光伏电站0.29亿元、抽水蓄能0.78亿元。
⑵固定投资大幅增长。多个能源项目的建设将累计拉动我县投资约321亿元,其中三家光伏电站合计75亿元,抽水蓄能电站151亿,格拉基电站23亿元,计划实施180万千瓦光伏电站预测将带来72亿元投资。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27.98亿元,其中三家光伏电站完成投资8.05亿元,抽水蓄能电站1.5亿元,格拉基电站18.43亿元。
⑶群众收入大幅提高。仅三家在建光伏企业共计租赁我县牧民草场3.3万亩,每年租赁费用1050万元,涉及两个乡镇859户3664人,人均增收2865元。自光伏项目开工以来,我县累计1200人次参与到工程建设当中,人均累计增收约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