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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孜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5-25 10:10:31
来源:
甘孜州乡村振兴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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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孜州乡村建设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将《甘孜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月24日

 

 


 

 

甘孜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川委办〔202241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州第十二次党代会、州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把乡村建设摆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坚持“尊重规律、稳扎稳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保护、体现特色,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节约资源、绿色建设”的原则,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突出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加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工作目标

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基本补齐,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基本建立,9·5”泸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全面完成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一批有辐射带动能力的中心镇(村)加快建成,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36月底,全州75个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全面完成;到202412月,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实现按需“应编尽编”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细化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科学合理确定城镇开发边界。202512月,实现我州国土空间布局有机融合的发展蓝图基本绘就。因地制宜布局农房居民点,新建农房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顺应地形地貌,不随意切坡填方弃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发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州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

(二)实施农村道路建设提升工程。以实施拓直连、促融合、保安全、强管理、提养护、优服务、扩示范为重点,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开展示范创建力争每年创建12个“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2023年建成农村公路100公里,到2025年,实现全州30户及以上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达90%以上,撤并建制村与合并后的新村委会具备条件的全部实现直连直通。推动专群结合、有路必养的农村公路养护机制建设,鼓励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建设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0公里,2023实现所有村道危险路段安防措施基本覆盖通过采取公交延伸、农村客运公交化等方式,扩大乡村客运“金通工程”覆盖面,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创建“金通工程”样板县,新改扩建乡镇运输服务站5个。按照全省实施农村道路建设提升工程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农牧农村局、州应急局、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

(三)实施农村水利建设提升工程。加强农村防洪工程建设,完善管理维护机制,提升防汛抗旱能力,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及监测设施建设,开展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防范水库垮坝、江河洪水、山洪灾害等风险。加强农村供水保水能力建设,提升灌溉服务能力。贯彻落实《甘孜州2022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实施方案》,巩固农村饮水安全成果,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加快推动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常态化监测机制。推进乡村水务试点,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城镇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牵头单位:州水利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牧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气象局,各县(市)〕

(四)实施农村清洁能源提升工程。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加快推进电能替代,因地制宜建设现代化农村电网,推进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推动农村供电服务现代化,推进大数据、“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与用电服务在农村融合应用。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甘孜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农牧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

(五)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按照“州建集散中心,康北、康南片区建区域中转站,县建节点”的规划布局,有序推进全州冷链物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州80%以上的县(市)建成县级冷链物流服务中心,完成康北(甘孜)、康南(理塘)物流园等区域性冷链物流集散地建设,加快推进新都桥物流园区可研报告编制工作持续推进实施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建设,采取全州统筹实施的方式,以县乡村商贸流通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上行功能体系建设为建设重点,不断提升商贸流通数字化、标准化、绿色化水平。健全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心镇农贸市场项目建设,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心镇农贸市场基本实现全覆盖,提升农贸市场智慧化、便捷化水平。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深入开展“交商邮”合作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邮政企业承担快递进村兜底责任,实现农村快递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州商务合作局、州农牧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牧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邮政局,各县(市)〕

(六)实施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升级,持续实施电信普遍服务,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4G网络深化普及,推进5G网络向有需求、有条件的乡村延伸。推进全州广播、有线电视网络和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提升应急广播体系功能。支持各县(市)建设电商直播基地,着力培育一批叫得响、质量优、特色显的农产品电商品牌和打造一批积极向上、正能量的“乡村网红”;利用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对从事电商业务活动的涉农企业、专合组织、种养大户、营销大户等人员,开展网店运营、产品包装、美工摄影、直播带货、新媒体营销等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实操技能和业务能力;加强市场探索,把握“6·18”“双11”等节日契机,组织电商企业开展线上销售活动,大力推进农产品销售,促进产销对接,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推动农牧业与新技术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牦牛产业集群、藏香猪产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提升园区、集群数字化管理水平。初步建成“技术先进、机制融合、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为农气象服务体系,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推进甘孜州“四川科技兴村在线”平台提质增效,建立线上平台专家库和信息员队伍,开展在线技术咨询服务,加强线上线下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雪亮工程”技术保障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雪亮工程”在线率,进一步规范网络运行体系。举办数字乡村创新创业大赛,着力培育一批农村乡土人才,以“头雁效应”带动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牵头单位:州委网信办、州农牧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合作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应急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气象局、州科协、州通信发展办,各县(市)〕

(七)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办理。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加快推进完善全州基层应急广播体系,推动农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建设,提供灾情预警应急广播、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宣讲等服务。健全乡村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在条件成熟的乡村探索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社”融合发展模式。〔牵头单位: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教育体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牧农村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应急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医保局、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妇联、州残联,各县(市)〕

(八)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房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以经营性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新建房审批流程。以农村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为主体,完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按照省级统筹建立的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运用省级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农村房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宣传。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修复和利用,提升防火防震防垮塌能力。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农牧农村局、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

(九)实施乡村教育提升工程。围绕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深入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到2025年,计划完成57所学校的撤并工作,新开工建设10所中小学及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校舍36205平方米。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深入实施“学前学普2.0”行动和“一村一幼”项目,全力推广普及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动教育提质增效。到2025年,全州学前毛入园率达到92.5%,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6%以上,幼儿进入义务教育阶段普通话合格率达到90%完成3500余名“一村一幼”学前辅导员轮训。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动康定、丹巴等7个县(市)在2025年底前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达到督导评估认定。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持续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州政府对县(市)目标考核,健全“县、乡、村、校”四本台账,压实县长、教体局长、校长、乡长、村长、家长的六长”责任制,健全政府、家庭、社会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和依法防控治理机制,严禁适龄儿童入寺入教,严控在校学生季节性流失。落实各学段各项资助政策,确保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防止因贫失学。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启动实施高中教育强基工程,继续支持高中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进乡城县高级中学和石渠中学泸定校区(高中部)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大职普融通、中高职贯通力度,着力提升中职教育覆盖面,结合乡村振兴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加强“9+3”免费职业教育政策宣传,确保应读尽读、应录就录。发展农村特殊教育,全面强化适龄残疾儿童分类安置入学精准性,提升送教上门质量,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全覆盖成果,强化特殊教育专业师资补充及能力提升建设。加快提升乡村教育信息化水平。到2025年,实现全州中小学校网络建设和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州委统战部、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族宗教委、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残联、甘孜职业学院,各县(市)〕

(十)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计划到2025年完成19个次中心建设任务。继续推进色达县、甘孜县国家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工作,推动人财物等统一管理和人才技术“双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到2025年,探索开展2个医共体试点建设。持续开展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进寺庙”活动,开展健康宣传,持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知识水平。落实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20232025年,达到基本及以上标准的院(中心)占比逐年递增5%以上。优化村卫生室设置,持续开展乡聘村用、乡派村驻及巡回医疗等工作,加快提升村级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覆盖开展乡村医务人员培训及提能行动,进一步实施奖励约束政策,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持证率。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功能,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确保脱贫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应保尽保健全数据交换和动态监测预警分析机制,稳妥有序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对困难人群继续实施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规定比例予以报销。深入开展中藏医药强基层“百千万”行动,提升中藏医药服务质量,升级改建145个乡镇卫生院中藏医馆,实现中藏医药服务量占诊疗总人次48%以上。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责任单位:州经济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农牧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

(十一)实施农村“一老一小”和残疾人服务提升工程。健全多元化养老服务供给网络,推动农村、城镇养老服务融合升级。实施老年人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分级分类配建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县级失能特困人员养护院建设,实现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和应护尽护、社会失能老年人需托尽托。在县域中心镇、重点镇,推进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应养尽养。全面推广村级互助养老服务,打造村级互助养老点,满足农村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充分发挥乡村老年社会组织作用,大力培育老年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服务队伍,探索建立“慈善+农村养老”模式。推动一批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形成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到2025年,城镇、农村生活不能自理兜底保障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全州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有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乡镇(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不低于6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所有养老机构均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充分发挥州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资源优势,搭建未成年人服务平台,实施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改造工程,完善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登记建档、动态更新等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时提供关爱服务。到2025年,实现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全覆盖,乡镇、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点及工作专干有效配置落实并发挥积极作用。完善农村养老助残设施,持续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健全“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康复服务体系。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全面落实低保边缘家庭重病和重残人员“单人保”、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牵头单位: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牧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乡村振兴局、州医保局、州残联,各县(市)

(十二)实施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积极推进片区中心乡镇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扎实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样板村镇创建评选命名工作,每年创建命名州级样板村(镇)50个左右、县级样板村(镇)140个左右。组织开展乡村文化振兴魅力竞演大赛、“新人新作”评选及广场舞大赛,打造甘孜州品牌文艺活动“贡嘎艺术节”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各县(市)年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不少于50场次。培育一批乡土文化能人和魅力乡镇,开展农村优秀传统民俗、餐饮文化等挖掘、保护、传承工作。优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点布局,推动主旋律公益电影放映力度,全州每年公益电影放映不少于2万场次;进一步提升农家书屋数字化水平、做好补充更新工作,广泛开展“农家书屋+”共建阅读活动;积极探索建设乡村“复兴少年宫”,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牧农村局、州林草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

(十三)实施农村厕所、污水、垃圾、家庭卫生治理工程。持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以县域为单位编制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加大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服务培训,大力提高改厕技术服务指导,因地制宜推广经济适用、技术成熟、维护方便、群众乐于接受的改厕技术模式和产品。高寒牧区推广“一厕两用”“双坑交替式”等富有高原特色的改厕模式。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深入研究高寒牧区农村户厕建设模式,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技术、新产品,攻克高寒牧区无害化卫生厕所技术难关。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到2025年,全州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75%以上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探索适合高原高海拔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逐步完成乡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实现5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深化全域无垃圾行动,积极探索具有高原特色的农牧区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健全全州农牧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构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牧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持续开展“青春志愿·靓在乡村”志愿服务项目。结合“新三推”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高寒高海拔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维护管理技术指导等,到2023年底,新增30个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所有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覆盖率达100%。牵头单位:州农牧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团州委、州妇联,各县(市)〕

(十四)实施村庄清洁整治提升工程。持续开展以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村内河渠沟塘、畜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改造农村户用厕所、改变影响农村环境不良习惯,提升村容村貌为重点的“三清两改一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科普宣传,着力拆除残垣断壁,清理私搭乱建、乱铺乱接,整治农村户外广告,突出清理死角盲区,促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开展生态功能区、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小微湿地保护修复,深入推进乡村旅游目的地、乡村旅游重点镇(乡)重点村、天府旅游名镇名村建设,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州农牧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林草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国网甘孜供电公司,各县(市)〕

(十五)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工程。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持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环境友好型技术。持续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创建,鼓励种养结合,促进农牧业循环发展,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适宜技术,全面提升绿色养殖水平,探索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社会化服务。到2025年,全州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持续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循环利用。持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鼓励使用可降解农膜,推广农膜减量替代技术,加大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理。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5%以上。〔牵头单位:州农牧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

(十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农牧区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采取州示范、县重点、乡兜底的方式,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乡镇领导班子选任和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等要求,确保乡镇干部队伍稳定。深入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发挥好“9+3”毕业生、退役军人作用,持续抓好村干部学历提升工作。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开展“担当作为好支书”选树工作,推动村干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干事创业。稳步推进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轮换工作,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做到做到脱贫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易地搬迁安置点、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等全覆盖,推动各级党组织通过驻村工作有计划地培养锻炼干部。实施“双培双带”党员先锋工程,开展党员结对帮带计划,发挥党员带领群众致富作用。依托中省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强化县级党委统筹和乡镇、村党组织引领,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强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活动阵地提档升级,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高乡村党组织运行质效。严格执行《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有关待遇的通知》(甘委办发电202135鼓励县(市)完善村干部报酬待遇正常增长、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定期健康体检、离职生活补助制度等,加大在乡村振兴中实绩突出的先进乡村党组织、党员干部的评优选优力度。严格落实《甘孜州村级组织运行规则(试行)》要求,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残协、民兵组织、科协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各司其职、积极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州委农办、州直工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牧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残联、甘孜开放大学,各县(市)〕      

(十七)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党的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等主题,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和大政方针深入群众。组织动员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依托各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统筹推进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 5 项任务打造高质量、有实效的志愿服务项目,在农村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打造特色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推进志愿服务组织建设。逐步扩大乡镇参与文明村镇评选比例,适时修订文明村镇评选办法,积极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2025年,县级以上文明村和文明乡镇占比分别达到60%75%。〔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州委农办、州科技局、州农牧农村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

(十八)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精准化、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服务,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推动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实施政治引领,抓实“民族团结进家庭”实践行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群众教育引导,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法治保障,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农村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推动矛盾前端防范、多元化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网络,强化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服务质效。结合乡村振兴、市域治理现代化等工作,持续推进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十大行动落地落实,推进移风易俗,健全自治机制,统筹力量,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随礼泛滥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教育引导党员群众自觉抵制各种陈规陋习、封建迷信,自觉抵御邪教破坏、境外分裂势力渗透,自觉抵制宗教干预干扰基层治理,提高乡村文明程度。强化乡镇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雪亮工程”,加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和村级网格化管理服务,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服务组织化、专业化水平。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构建“多网融合、一网统筹”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通过环境营造、资源链接、特色服务、场景呈现等方式,引导搬迁群众更好融入新生活。〔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委政法委、州委农办、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族宗教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农牧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

四、建立工作机制

(一)健全联动推进机制。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州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健全责任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层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党政领导重点联系、综合部门统筹协调、主管部门具体指导的整体推进格局。建好、用好、维护好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建立乡村建设重点任务推进机制,持续落实州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州级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每个专项任务制定一个推进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政策衔接,制定年度目标任务,确定序时进度,指导各县(市)抓好落实。

(二)建立任务清单管理机制。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部门审查、县级审定原则,以县为单位,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县级政府统筹推进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乡村振新部门负责项目库建设组织实施,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业务归口做好项目实施;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具体指导、推动项目库建立工作。加强项目论证,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要优先纳入。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乡村振兴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编制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实行州、县、乡三级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全面梳理、突出重点谋划一批项目,程序规范、务实管用储备一批项目,近细远粗、分步建设一批项目,报本级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推动各项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三)建立完善群众参与和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积极深化民主决策实践和议事协商实践,引导农牧民参与到乡村建设项目谋划、建设、管护全过程。推动将乡村建设作为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的重点支持内容。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培育乡村振新类社会组织。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经营性建设项目,依法依规为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深化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编制责任清单,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免收容(需)量电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购买第三方服务。

(四)健全乡村建设考核评估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乡村建设实施情况纳入县(市)党政和州级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绩效考核,重点对各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级部门18项乡村建设专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对推进有力、效果显著的,按规定予以表扬激励;对推进不力、效果不好甚至造成负面影响的,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健全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推动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五)强化宣传引导机制。立足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作,靶向瞄准乡村建设工作亮点,把镜头聚焦乡村,将宣传与乡村建设工作有机融合。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政策、明目标,主动作为、主动参与。认真总结采编乡村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大力宣传乡村建设典型,通过讲乡村建设故事的形式提升宣传报道的效果,推动乡村建设深入人心、有序推进。

五、强化要素保障

(一)强化投入保障。用好中、省财政支持政策,各县(市)要将乡村建设作为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申报地方政府债券。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支持乡村建设。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

(二)强化金融保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支持乡村建设。积极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稳妥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因地制宜推出符合乡村建设需求的区域性、专属性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推动金融科技和数字化技术在涉农金融领域的应用。探索银行、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模式,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

(三)强化用地保障。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宅基地整理和工矿废弃地、闲置宅基地、迁出地土地复垦等,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可用于支持乡村建设。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按部署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所需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单列,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年底实报实销;当年保障不足的,下一年度优先保障。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

(四)强化人才保障。统筹实施一批人才招引、定向培养、在职培训、人才援助、人才激励等方面的重点人才项目,加强乡村建设一线人才引进,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制度,推动人才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基层治理一线集聚。深入推动教育人才、医疗人才、科技人才“组团式”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牵引带动补齐乡村建设突出短板,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带动发展一批区域特色优势产业。

(五)强化技术支撑。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村申报四川省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先行村。大力开展“科技下乡万里行”活动,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养和管理,支持和引导企业家、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提供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后续服务等标准。持续提质扩面实施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支持各县(市)参与实施西部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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