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成都“3·6”火灾事故教训,州安委会决定,从3月10日至6月30日,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城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州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消防、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教育体育、民宗等部门的专项整治职责,要求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主动作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是明确整治范围。以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市综合体、危化企业、养老机构、学校、寺庙、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中心乡镇、批发市场为重点,强化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三是突出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制定有消防安全制度与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应急演练;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以及应知应会安全知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统一建筑物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有水;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
四是严格工作要求。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城市安全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一线,对工作敷衍、排查不细、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问责,全力推动此次集中行动顺利进行。
五是强化督查考核。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暗访,纳入全州2019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