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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提升涉旅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及行业形象的通知
2018-09-18 16:42:12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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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力提升涉旅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及行业形象的通知

甘办发〔20184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为了加快创建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规范旅游从业行为,展示旅游良好形象,提升旅游品质,现就全力提升涉旅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及行业形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要素、全过程、全时空、全人文“四大理念”和门票经济与产业经济、景区景点和全域环境、观光旅游与康养休闲、基础设施与配套建设、规定服务与理念服务“五个并重发展”全域旅游发展思路,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全州涉旅行业要根据行业性质、特点,每年分类、分批次完成全员轮训,重点区域、部位及特殊工种从业人员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多轮次培训;从窗口部门入手,在年内实现涉旅从业人员佩证上岗,统一着装,以专业形象加专业化、流程化、人性化的服务,全面展示我州旅游新形象;进一步落实从业人员每年健康检查等相关要求,要在放宽行业准入门槛的同时强化监管,为游客提供必需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全员轮训。各县(市)政府、州旅发委和各景区管理局每年要对涉旅从业人员进行全员轮训。旅游、人事等主管部门要制定详细年度计划,鲜明发展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培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素质。州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组织举办紧缺人才、重点人才的培训考察。要通过多层级的培训、轮训,培养一批专业化、实用性技能人才。

(二)全员着装及佩证上岗。涉旅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统一着装、佩戴两证,即服务代码胸牌及工作证吊牌,工作证吊牌正面应有本人照片、姓名,以及从事的工作类属、级别,背面应注明从事工作的服务流程或服务规范;其余涉旅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佩戴胸牌。“两证”式样由州旅发委统一设计、各县(市)分类制作,分类进行编号管理。全州4A以上景区按照岗位属性(如行政管理、售票员、验票员、讲解员、驾驶员等)设计制作胸牌、工作证吊牌,海螺沟、亚丁景区9月底前统一着装,其他4A以上景区12月底前统一着装。全州3星级以上酒店今年9月底前完成佩证上岗及统一着装,其余规模以上酒店由辖区县(市)人民政府、景区管理局督促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星级乡村酒店、精品民俗(包括金宿、银宿)酒店、国省干线旅游综合服务体(含观景台)服务人员胸牌和工作证吊牌今年10月底前全部佩戴。其他社会宾馆(包括家庭旅店、农家乐、牧家乐等旅游住宿接待单位)和餐饮企业(个体经营户)等要参照星级酒店、星级乡村酒店要求实行佩证上岗,各县(市)人民政府、景区管理局负责监督落实,康定、泸定、丹巴、稻城、雅江、理塘、道孚、色达、海螺沟、稻城亚丁年内完成,其余10县2019年3月1日前完成。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旅游从业人员,特别是餐饮业服务人员的健康检查必须全员覆盖,各县(市)要落实定点医院,实行定点、定时检查,各定点医院要建档立卡,各餐饮店要主动公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三、保障措施

(一)各县(市)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引导、指导、督导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州上将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实地督导。

(二)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要分类、分步推进工作,首先要对辖区涉旅企业、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涉旅数据库。

(三)将涉旅从业人员行业形象及整体素质提升纳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及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工作范围,由州旅发委牵头负责制定工作办法。

(四)各县(市)政府要引导涉旅企业开展行业标准化建设,旅游部门要发挥好指导作用,要将行业形象及整体素质提升作为涉旅企业创先争优及定级、升级的重要条件。

(五)涉旅企业是旅游发展的生力军,各县(市)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出台旅游招商引资优惠办法,营造良好环境。研究制定从业人员激励和退出机制,培养、引进行业实用技能、专业管理等人才,为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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