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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21-12-24 09:44:00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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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21〕46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州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部分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

二、春节、藏历新年:1月31日(除夕)至2月13日放假调休。其中:春节放假调休日期为1月31至2月6日,藏历新年放假调休日期为2月7日至13日。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

六、中秋节、民族团结进步节:9月10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其中:9月10日至12日中秋节放假,9月13日民族团结进步节调休,9月16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八、建州节:11月23日至25日放假。

节假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带班、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在放假前要将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名单分别报州委值班室(电话:2833009,传真:2833938),州政府总值班室(电话:2833476,传真:2832023),州应急管理指挥中心(电话:2875667,传真:2875695)。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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