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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甘孜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第六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2019-10-11 08:47:47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10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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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态环境环保督察问题矿业权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92635号)要求,我州由州自然资源局负责省整改任务第六十五项第4条整改措施的牵头整改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经全州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现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69宗自然保护区矿业权的整改任务和该条整改措施的实施。现对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书面反馈甘孜州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

附件:甘孜藏族自治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第六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联系电话:0836-2818516

甘孜藏族自治州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省整改任务第六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全省现有167个自然保护区中,四川省2017年自查发现130个自然保护区内存在1252个生态环境问题,其中矿产开发类334个、水电开发类309个、旅游开发类148,位于核心区的356个、缓冲区的192省整改任务第六十五项)

责任单位

甘孜州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

谭智泉

联系电话

0836-2835378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分类别、分阶段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措施

在《四川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矿业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修订出台后,201810月底前,由州国土资源局牵头制定《四川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矿业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甘孜州实施方案。201912月底前,完成涉及自然保护区69个矿业权问题整改。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20189月,根据《四川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矿业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结合我州实际,已制定了《甘孜州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矿业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2018929日,《关于印发甘孜州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矿业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国土资函[2018]233号)。

涉及自然保护区的66宗矿业权已全部停止勘查开采活动,封闭井硐、开展植被恢复工作。其中丹巴杨柳坪铂镍矿、协作坪铂镍矿两宗采矿权经多次核实不在雍宗岭自保护区内;四川贡嘎神汤温泉有限公司热水塘温泉经核实不在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至20198月,全州自然保护区69个矿业权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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