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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政策解读二
2021-02-02 07:25:19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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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甘孜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明确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三大原则。

一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州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预案》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全州各县(市)制定、修订本辖区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二是科学处置、安全第一。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野蛮扑救,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三是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专业指挥、专业扑火”的原则,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国家森林消防队伍、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民兵应急分队等支援力量为辅,解放军、武警部队、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牧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甘孜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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