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办函〔2019〕1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办公室:
现将《甘孜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8日
甘孜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准确、问题导向、示范引领原则,通过开展量化的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考核,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规范的目的,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打造一批优质精品政务新媒体账号,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检查考核内容
(一)检查对象
检查考核分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两部分。检查对象为州政府部门、县(市)人民政府开设的政府网站和州(县)两级政务新媒体。
(二)检查指标
依据《甘孜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开展半年检查。该指标包括政府网站安全泄密事故、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栏目不更新、互动回应差、服务不实用,政务新媒体安全泄密事故、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等单项否决项。通过政府网站动态要闻、政策解读、办事统计、办事指南、留言公开、办理答复、域名名称、网站标识、站内搜索、集约化平台等指标,检查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和工作保障情况。通过政府网站数据发布、服务关联、实时互动、智能搜索、用户空间等指标,检查信息发布、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等方面创新发展情况。检查指标将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适时修改完善。
三、检查考核程序
(一)数据采样。每年10月起,对检查对象进行数据采样。
(二)对标评分。由州政府办公室组织政务信息科、行政效能科、信息技术中心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组成检查考核评估小组,对照指标进行评分。
(三)结果运用。检查考核结果经州政府办公室汇总、复核并研究同意后,于每年12月31日前发布。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明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办职责,理顺主管、主办、承办工作关系,全力配合开展好检查。
(二)落实保障。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经费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业务学习与培训,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强化管理。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结合本方案和检查考核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自评并及时整改,要强化日常管理,严把内容审核关,杜绝出现严重错误,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全面注销关停无人维护、无内容更新和无关注度的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特别是县级部门政务新媒体;要认真甄别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各类评选评奖活动,树立正确传播导向,自我减负降压,坚决退出对推动工作没有实际意义的评比。
(四)重视检查。州政府办公室将检查结果作为县(市)政府、州级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认真对标找差距、抓落实、促提高,确保工作有的放矢,强化日常管理,提升建管水平,把功夫下在平时,防止出现严重错误,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附件:1.甘孜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考核单位名单
2.甘孜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附件1
甘孜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考核单位名单
一、县(市)检查考核名单(共18个)
康定、泸定、丹巴、九龙、雅江、道孚、炉霍、甘孜、色达、德格、白玉、石渠、新龙、理塘、巴塘、稻城、乡城、得荣。
二、州政府部门检查考核名单(共34个)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和体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扶贫开发局、医疗保障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审批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志办、州公路管理局、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
注:检查考核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附件2
甘孜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指标说明:
本指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单项否决指标,适用于所有政府网站、政府系统的政务新媒体;第二部分为扣分指标,第三部分为加分指标,适用于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州级部门网站。扣分指标分值为120分,加分指标分值为30分。
对政府网站检查时,如网站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即判定为不合格网站,不再对其他指标进行评分。如网站不存在单项否决问题,则对扣分指标进行评分,如评分结果低于72分,判定为不合格网站;高于96分,则进入加分指标评分环节,最后得分为第二、 三部分得分之和。其中,采用扣分方式评分的,单项指标扣分之和不超过本项指标总分值。对于没有对外服务职能的州政府部门,不检查其网站涉及办事服务的指标,对扣分指标评分时以95分为满分,结果乘以24/19为第二部分得分。
对政务新媒体检查时,如政务新媒体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则判定为不合格。
一、单项否决
检查对象 |
指标 |
评分细则 |
政府网站 |
安全、泄密事故 等严重问题 |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秘密。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对安全攻击(如页面被挂马、内容被篡改等)没有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严重安全事故。 5.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发稿日期等)。 6.因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站点无法访问 |
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超过(含)15秒网站仍打不开的次数累计占比超过(含)5%,即单项否决。 |
政府网站 |
首页不更新 |
监测2周,首页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 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所有二级页面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 (注:稿件发布页未注明发布时间的视为不更新,下同) |
栏目不更新 |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的动态、要闻类栏目,以及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的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累计超过(含) 5个未更新。 2.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超过(含)10个。 3.空白栏目数量超过(含)5个。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
互动回应差 |
1.未提供网上有效咨询建言渠道(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 2.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对网民留言应及时答复处理的政务咨询类栏目(在线访谈、调查征集、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类栏目除外)存在超过3个月未回应有效留言的现象。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
服务不实用 |
1.未提供办事服务。 2.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4类及以上的事项数量超过(含)5个。 3.事项总数不足5个的,每个事项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 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均缺失4类及以上。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注:对没有对外服务职能的部门,不检查其网站该项指标。) |
|
政务新媒体 |
安全、泄密事故 等严重问题 |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秘密。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政务新媒体 |
内容不更新 |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 2.移动客户端(APP)无法下载或使用,发生“僵尸”、“睡眠”情况。 |
互动回应差 |
1.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2.存在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二、扣分指标(120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细则 |
分值 |
发布解读 (31分) |
概况信息 |
1.未开设概况信息类栏目的,扣2分。 |
2 |
机构职能 |
1.未开设机构职能类栏目的,扣2分。 |
2 |
|
领导信息 |
1.未开设领导信息类栏目的,扣2分。 |
2 |
|
动态要闻 |
1.未开设动态要闻类栏目的,扣5分。 |
5 |
|
政策文件 |
1.未开设政策文件类栏目的,扣5分。 |
5 |
|
政策解读 |
1.未开设政策解读类栏目的,扣5分。 |
5 |
|
解读比例 |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3个以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地区本部门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被解读的文件数量每少一个,扣1分。 |
3 |
|
解读关联 |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3个解读稿:未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该政策文件未与被抽查解读稿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3 |
|
其他栏目 |
1.其他栏目存在空白的,每发现一个,扣2分。 |
4 |
|
办事服务 (25分) |
事项公开 |
未对办事服务事项集中分类展示的,扣3分。 |
3 |
在线申请 |
1.未提供在线注册功能或提供注册功能但用户(含异地用户)无法注册的,扣5分。 |
5 |
|
办事统计 |
1.未公开办事统计数据的,扣2分。 |
2 |
|
办事指南 |
随机抽查5个办事服务事项: |
8 |
|
内容准确 |
随机抽查5个办事指南,信息(如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存在错误,或与实际办事要求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
5 |
|
表格样表 |
随机抽查2个办事指南,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但未提供规范表格获取渠道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办事指南,扣1分。 |
2 |
|
互动交流 (23分) |
信息提交 |
存在网民(含异地用户)无法使用网站互动交流功能提交信息问题的,扣7分。 |
7 |
统一登录 |
网站各个具有互动交流功能的栏目(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提供的注册登录功能,未实现统一注册登录的,扣3分。 |
3 |
|
留言公开 |
1.咨询建言类栏目(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对所有网民留言都未公开的,扣6分。 |
6 |
|
办理答复 |
模拟用户进行2次简单常见问题咨询: |
7 |
|
功能设计 (21分) |
域名名称 |
1.域名不符合规范的,扣1分。 |
3 |
网站标识 |
未在全站页面底部功能区清晰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网站主办单位、联系方式的,每缺一项,扣0.5分。 |
3 |
|
可用性 |
1.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打不开或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上的链接。 |
1 |
|
“我为政府网 站找错” |
1.未在首页底部功能区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的,扣1分。 |
1 |
|
1.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存在网民留言超过3个工作日未答复的,每发现一条,扣1分。 |
3 |
||
站内搜索 |
1.未提供全站站内搜索功能或功能不可用的,扣4分。 |
4 |
|
一号登录 |
注册用户在各个功能板块(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无法一号登录的,扣2分。 |
2 |
|
页面标签 |
1.随机抽查5个内容页面,无站点标签或内容标签的,每个扣0.1分。 |
1 |
|
兼容性 |
使用主流浏览器访问网站,不能正常显示页面内容的,每类扣1分。 |
2 |
|
IPv6改造 |
未按照要求完成IPv6改造的,扣1分。 |
1 |
|
工作保障 (20分) |
安全防护 |
未开展等保测评的,扣2分。 |
2 |
集约化平台 |
未迁移到甘孜州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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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报 |
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问题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
4 |
|
日常监测 |
日常监测中每发现一个错别字、漏字,扣0.1分。 |
2 |
|
系统维护 |
未按要求维护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等平台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
2 |
|
任务完成 |
未按要求完成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州政府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每出现一次,扣1分。 |
5 |
三、加分指标(30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细则 |
分值 |
信息发布 (7分) |
数据发布 |
1.开设数据发布类栏目并在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有更新的,得2分;监测时间点前3—6个月内有更新的,得1分。 |
4 |
解读回应 |
随机抽查3个不同文件的解读稿,通过新闻发布会、图表图解、音视频或动漫等形式解读的,每个得1分。 |
3 |
|
办事服务 (6分) |
服务功能 |
1.提供服务评价功能的,得1分。 |
2 |
服务内容 |
针对重点服务事项,整合相关资源,细化办理对象、条件、流程等,提供专题或集成服务。提供3项及以上的,得2分;提供1至2项的,得1分。 |
2 |
|
服务关联 |
随机抽查2个办事服务事项,涉及到的政策文件依据均准确关联至本网站政策文件库的,得2分。 |
2 |
|
互动交流 (8分) |
实时互动 |
模拟用户进行1次简单常见问题咨询:咨询后一个工作日内答复且内容准确的,得3分;提供实时智能答问功能且内容准确的,得2分。 |
5 |
调查征集 |
1.提供在线调查征集渠道(不含电子邮件形式),且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开展活动超过(含)6次的,得2分。 |
3 |
|
功能设计 (6分) |
智能搜索 |
1.提供关键词模糊搜索功能的,得1分。 |
4 |
用户空间 |
注册用户可在用户主页下浏览其在本网站咨询问题、办事服务等历史信息的,得2分。 |
2 |
|
创新发展 (3分) |
—— |
通过政府网站服务中心工作、方便社会公众的做法突出,并获得本地区、本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肯定的,加3分。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