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办发〔2019〕31号
州级各有关部门:
现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度学法计划》印发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法准备。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精心做好讲解提纲草拟、PPT课件制作等授课准备,确保学法内容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践、运用案例、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在讲清法律法规主要精神的同时,要分析我州贯彻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带着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工作建议措施,做到法规讲解精准精炼,分析问题实事求是,建议措施切实可行。
二、讲法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常务会学法的主讲人。主讲人在讲法时要着正装或制服,对讲授的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不得照本宣科。要通过集中学法,提升学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特别是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贯彻执行。讲解时间严格控制在20分钟以内。
三、学法时序。承办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下月授课内容、授课提纲及PPT等相关学法资料送州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审核,并按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学法时序原则上按本计划安排,州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临时安排的学法内容,由州司法局通知承办单位做好准备。
附件:《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度学法计划》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度学法计划 学习形式 学习时间 学习内容 承办单位(人员) 学法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会前学法 1月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州审计局 2019年12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州科技局 2月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州行政审批局 2020年1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州林草局 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法》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2月15日 《政府投资条例》 州发展改革委 4月 《政府采购法及实施细则》 州财政局 2020年3月15日 《甘孜藏族自治州宗教事务管理<办法>汇编》 州民族宗教委 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州公安局 2020年4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州水利局 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州税务局 2020年5月15日 医疗保障政策讲解 州医保局 7月 《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 州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州民政局 8月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州经济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州教育体育局 9月 法治政府建设 州司法局 2020年8月15日 《工伤保险条例》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州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州生态环境局 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州市场监管局 2020年10月15日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州人防办 2020年11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州农牧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