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组织聚“能”,让为民办实事更有“力度”。印发《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采用“组织+个人”办事模式和限时办结制度,以党员干部每人不低于1件“为民办实事”标准,梳理“组织+个人”办实事事项1335件,已办结实事628件。
⑵党员聚“力”,让为民办实事更有“速度”。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全面发挥党支部、党员志愿服务队、党员干部“三个关键力量”作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截至目前,深入开展景区清洁、疫情防控环境消杀等行动1000余场次,为群众办实事569件。
⑶服务聚“心”,让为民办实事更有“温度”。围绕“1+14+12+N”志愿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志愿者在社会治理、公益活动、便民服务等领域作用。截至目前,组建志愿服务队26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20余场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5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