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规范用工管理。制发通知要求用工单位与农民工100%签订劳动合同,加大不签合同问题整治,责令限期整改企业5家;对50余个在建项目实行实名制、分账、银行代发工资“3项管理”。
⑵强化劳动监察。开展企业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察建筑施工单位54个,组织公安、住建等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欠薪问题排查,约谈用工单位负责人23人次,对连续3次约谈并拒不执行工资按时发放的纳入“黑名单”管理。
⑶解决投诉纠纷。依法受理劳动纠纷争议案件,对农民工欠薪投诉实行快查、快立、快调、快审、快结“5快”制。目前,受理并办结投诉案件21件,为76名农民工讨回工资234.8万元,仲裁劳动报酬案件2件、工伤赔偿案件1件,调解结案3起,调解成功率100%,挽回农民工经济损失17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