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延伸管理触角。按照“压事故、保畅通、促改革、护安全”治理原则,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第一责任,各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将道安工作成效纳入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绩效考评,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压实责任,实行县级挂牌督办对较大以上事故查处制度。
⑵强化要素保障。落实县乡道路沿线主要出入口有减速坎、有警示牌、有路中隔离、有监控、有照明路灯,探索建立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全县已配备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79名,协助交警开展排查登记和路面疏导。
⑶优化交通秩序。农村派出所全面履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职责,运用农村“天网”“雪亮工程”,构建“人守点、车巡线、系统控面”和“网上发现、系统预警、网下拦截”勤务机制,通过错时执法、联合执法、流动巡查和智能卡扣查缉等方式,严打各类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