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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城县建立县级致贫返贫临时救助资金
2021-01-13 03:26:55
来源:
乡城县政府
阅读数:
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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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教育教助。对家庭有公办全日制高中或大中专院校就读学生的,因家庭支付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基本费用较高且影响正常学业的,根据具体困难情况,给予高中教育、本(专)科教育阶段每生2000、3000元的救助。

二是医疗救助。对仍存在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特殊困难患者,参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保障政策给予适当救助,即:个人自负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当年居民人均收入的,按照自负费用的80%给予补助,救助金额确需超过5000元以上的,需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救助。年内每人只能申请次救助,如遇特殊情况,次年可再次申请。

三是住房教助。对因各类灾害造成住房受损,已无法保障住房安全的特殊困难户,对照住建部门评定标准需进行危房改造的给子每户不超过24,000元的补助;需进行新建农房的,参考户均人数按照每户50,000元的标准给子一次性救助。

四是生活教助。救助对象存在家庭年人均收入未达标情况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给生活救助次年仍未达标的可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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