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常态监管。加强用人单位日常监管,规范用工行为,督促签订集体合同;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制度,多渠道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组织用人单位学习劳动用工等政策法规,向劳动者宣传劳动维权知识,提升劳资双方法律意识。截至目前,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5家。
二是抓侵权处置。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受理和案件查处力度,强化与主管部门的联动协调,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截至目前,开展专项检查3次,处置农民工欠薪投诉案件11件,为62名农民工追回工资50余万元。
三是抓纠纷干预。贯彻落实联席会议、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群体案件多方协商等制度,整合信访部门、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司法机构等调解力量,实现劳动维权纠纷早介入、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