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工地管控。严格落实施工单位设置“一硬四有”和“六必须”“六不准”等管理规定。截至目前,检查工地5处,责令限期整改5处。
二是严格审批许可。抓实“一车一证”制度,严格落实《渣土运输处置许可证》行政审批制。截至目前,与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承诺书》5份。
三是推广湿法作业。针对工地与道路两大扬尘源头,推广普及扬尘喷淋系统,在扬尘易发的路段和部位设置喷淋装备,增加清扫、洒水频次,有效减少扬尘。
四是加强巡查执法。加强部门联动力度,构建联合巡查、情况通报、联合处理机制,对建筑工地实行流动监管。截至目前,检查渣土运输车辆70余台次,行政处罚运渣、运土车辆3台次,处罚金额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