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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9-05-31 17:38:00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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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孜州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办发〔2019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甘孜州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市)、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和州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聚焦企业群众关切,着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要大胆改革创新,探索推出切实管用的改革举措,努力形成更多的“放管服”改革经验;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求,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甘孜州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

 

为持续推进全州“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甘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全力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重点突出当前营商环境短板,持续在企业关切的主要着眼点上发力,加快建设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合作局)   

(三)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清理公布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督促取消、降低相关单位中介服务收费。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局(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市场监管局

(四)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减负。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普惠性和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提升纳税服务便利化水平,确保各项税收优惠应减尽减、应退尽退,纳税人年度纳税时间压缩至170小时以内。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收费清单“一张网”建设。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责任单位:州税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民政局)   

(五)加快水电气、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进一步优化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报装办理流程,大幅压缩办理时限,取消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引入社会评价,及时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部署,做好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人行甘孜中心支行)   

(六)持续推进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三平台”建设,提高上传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的质量。〔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局(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国资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 

(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甘孜州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启动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使用信用承诺和信用报告,建立甘孜州统一的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人行甘孜中心支行)

二、精简行政审批,释放更大活力和动力  

(八)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国家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情况,依据省级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动态调整州级行政权力清单,指导州级部门、县(市)开展动态调整工作。〔责任单位:州委编办、州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动态调整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全省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动态调整州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指导县(市)开展动态调整工作,按照“应上尽上”原则推动目录内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办理。〔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局(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清理整改变相审批和许可。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重点规范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消除审批和许可“灰色地带”。(责任单位: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 

(十一)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学习借鉴成都市试点经验,全面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完善审批体系,加快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实现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确保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州行政审批局(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级相关部门(单位)〕 

(十二)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监管。加大统筹协调,强化监督指导,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推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网上网下同步运行;同时做好与省、国家平台深度对接的前期工作。2019年年底前,州、县(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局(州政务服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政府办公室、州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三)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巩固证明事项清理成果,及时公布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实行清单之外无证明。(责任单位:州司法局)   

(十四)加强材料共享复用。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证照、办事材料、数据资源共享互认,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积极推动一体化平台尽快与行业系统无缝对接、信息共享。探索实行“一表申请”服务模式,精简办事材料。2019年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所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局(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级各部门(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激励创业创新,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十五)改进科研管理方式。研究制定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深化科技评价和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建立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健全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机制。(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  

(十六)加强对新兴产业的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推动政府部门加大对共享经济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力度,围绕医疗健康共享、空间共享、产能共享等方向,打造共享经济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    

(十七)着力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通过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立就业创业基金,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创新。(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八)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做好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信息化系统数据对接,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做好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技工作者职称评定工作。(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州科协) 

(十九)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力度。加快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探索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强化网络游戏、网络小说等重点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 

(二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运用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健全市场监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商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全面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间,确保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税务局)

(二十一)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全面改革审批方式,精简涉企证照,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落实审批权限和监管职责,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条件成熟一批,纳入整合一批,合理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问题。〔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级相关部门(单位)〕

(二十二)加快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行一般注销和简易注销相结合的企业注销机制,拓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扫清市场主体退出障碍,压减企业注销办理时间。(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合作局、州税务局)

(二十三)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监管职能,探索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要求,做好“两库”建设,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完善工作细则,确保抽查次数不低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公示。(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

(二十四)加快实施“互联网+监管”。对照省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优化完善全州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明确监管部门、监管事项、许可事项、监管对象、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监管层级等要素。〔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局、州级相关部门(单位)〕 

五、改善社会服务,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  

(二十五)开展政务服务对标行动。学习推广自贸试验区优化政务服务试点经验。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提升州、县(市)、乡(镇)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和“好差评”制度,并纳入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局(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政府办公室〕

(二十六)优化整合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着力完善州、县(市)政务服务集中服务模式,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或对场地有特殊要求外,政务服务事项进入综合性实体大厅,努力实现“应进必进”。〔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局(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七)简化优化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按标准化、规范化要求,重新编印办事指南,并上传政务服务网,实现办事指南电子化。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整合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工作模式。2019年年底前,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局(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八)调动市场力量增加公共服务供给。贯彻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实施办法,持续优化社会办医环境。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模式,完成远程诊疗540例、远程教学3600人次,实施州、县(市)、乡远程医疗点105个。推进“互联网+教育”模式,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高边远地区远程教育覆盖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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