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州人口流动变化情况,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近日,我州出台《甘孜藏族自治州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四章“信息管理”主要对流动人口信息申报的内容,流动人口提供真实、准确、完整个人信息的义务,相关职能部门采集流动人口信息的注意事项作出规定。
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管理:州、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等工作。公安机关负责“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平台”日常维护,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并根据部门职能共享相关信息。
流动人口信息申报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证号码、本人照片、在流入地的从业信息和居住信息。
流动人口信息申报义务:流动人口在申报居住登记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流动人口发现居住证记载的信息错误或者居住信息变动的,可以申请更正或者变更。
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注意事项: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对获悉的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